大家嘴砲歸嘴砲~
如果想要主持正義~
還是要像王子一樣的幽默冷靜~
萬一觸犯法律就不好了~

頻果是寫他 破解別人blog還有相簿密碼
我覺得重點是不可以隨便公布他人的個資耶~
這也是人肉搜索最可怕的地方~
超級中路神 wrote:
破解別人blog還有相簿密碼
新進化論:適者不一定生存,不適者絕對淘汰!
QQ麻糬魔人 wrote:
大家嘴砲歸嘴砲~如果...(恕刪)

是啊
當個
筆者
就好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QQ麻糬魔人 wrote:
我覺得重點是不可以隨...(恕刪)


自己放在網路上的公開的 怪誰

當然破解帳號密碼 是不對的

這種行為不可取




但是你假如自己把個資公開在無名上KEY了  

怪誰
HOOK123 wrote:
自己放在網路上的公開...(恕刪)

有設密碼就不算公開。
不然若是你家被小偷光顧,小偷被捕的時候撂一句:
你家們鎖那麼普通,隨便就可以打開,自己把財產公諸於世能怪誰?
不知此時該做何感想。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我正卑微的在烈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就算沒設密碼~
也不能將別人個資到處公布~
人家沒鎖門不代表家裡東西隨便你拿~
雷達斌 wrote:
有設密碼就不算公開。
不然若是你家被小偷光顧,小偷被捕的時候撂一句:
你家們鎖那麼普通,隨便就可以打開,自己把財產公諸於世能怪誰?
新進化論:適者不一定生存,不適者絕對淘汰!
雷達斌 wrote:
有設密碼就不算公開。...(恕刪)


我不是說了嗎 沒設密碼 自己公開的無名

隨便辜狗就辜到了 自己要打上去的資料 怪誰 怪辜狗?

看不懂嗎

鄉民們,
目標物出現了!

『嘿~肉腳...』『大伙兒進攻囉!』
所以囉
請善用連結或是其他方式
就讓嘴砲歸嘴砲吧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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