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Yahoo賣家對買家不履行購買義務如何處置(他已付了訂金)

我在2005-09-22 時在Yahoo拍賣賣東西

於2005-09-26售出

因為當時買家說他目前金錢不夠

問我是否可以先以先付訂金500元的方式先預定

我說可以

他也於2005-10-03日將金額500元匯至我的指定戶頭

可是現在問題來了

他的剩餘金額從11月說繳清到12月底繳清

到了最後底限

現在到3月10日繳清

期間我打了無數通電話都不接(電子郵件也不回 更別題簡訊)

都是他主動連絡我我才知道他的目前狀況

現在假如過了2006-03-26他就沒有任何責任了

可是我的責任還是一直存在

那訂金500元

要是他以賣方不履行販賣義務的話報警的話

我會吃上官司

那會很麻煩(它的戶籍所在地在高雄 我則住在台北 我會因為這件是一直請假來回台北高雄兩地)

請問各位大大

我要如何先反制(法律上面的)

讓他得到一個教訓

PS

觀看的的評價

我才知道他原來一堆交易都不願意付款

還在Yahoo拍賣的"關於我"寫

老子就是不願意付錢 FXXK 你咬我

看了實在是想給他一個教訓
你應該直接跟Yahoo反應.會比較有效哦...
寫存證信函給他 。

由於他已經明白告訴你12月底會付清,但是已經拖延至今。
擺明就是耍賴。

如果想告他,可以告他詐欺。
史懷哲博士說:「要讓生活脫離悲慘的方法有兩種,那就是貓和音樂。」
zesan wrote:
你應該直接跟Yahoo反應.會比較有效哦...


反映了

Yahoo拍賣一貫的官樣式文章

請買賣雙方自行解決

現在的問題是

他不想履行交易

偏偏他可以在法律上面可以告我詐欺

我有查過法條

現今法律保護買家

假使他說我不履行販賣義務

那樣到時候我是要吃上官司的

我以前的經驗

一位Yahoo拍賣賣家跑我的單

我串聯其他被跑單的買家(全省都有)到各自的戶籍所在地報警

讓這一位跑單的賣家每一周環遊台灣一遍

現在我可不希望每一週到高雄一遍

jakei wrote:

寫存證信函給他 。

由於他已經明白告訴你12月底會付清,但是已經拖延至今。
擺明就是耍賴。

如果想告他,可以告他詐欺。


這一個方法我想過

但是他的通訊地址只留他在學校的地址

根本找不到他

我只知道他戶籍地在高雄

實在是很生氣
直接寄存證信函囉…
然後報警,請警察通緝他…

然後告死他…
活了三十年才開始敗家 我是不是很失敗丫
很好奇 你東西給他了嗎!?
沒有的話退訂金給他就好了...
直接找消基會還有專人服務....
把錢直接匯回去也可以....至少你沒有侵佔@@
最好再寄個存證信函
如果是訂金的話...某種條件下是可以不用還的

最後...可以聯合受害者一起來對付他
modychen wrote:
直接寄存證信函囉…
然後報警,請警察通緝他…
然後告死他…


我目前也很想寄存證信函給他

可是他給我的地址為

高雄市 811 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南海樓 XXX室

我連是不是真的我都不知道

怎麼寄???

zhluo wrote:
很好奇 你東西給他了嗎!?
沒有的話退訂金給他就好了...


東西是還沒給

但是現在的問題是

他都不跟我聯絡

要是我退錢給他他不認帳

報警或是告到法院我還是要去高雄一趟

雖然我沒罪

但是我還是要請假解決問題

我查過法條

現在的法律是很保護消費者的

即使是消費者不付費也一樣
bobbook wrote:
我目前也很想寄存證信...(恕刪)


這法律有這麼誇張嗎?

就算告你你沒履約, 可是對方也沒有(付清尾款)阿...

要是有這麼保護消費者, 那PCHome最近兩次事件早被告倒了吧...
你們來往的信件都有留著吧!
他當初也說明先付訂金,並且約好哪時候付尾款!
超過時間你應該就有權利另外拍賣了吧!
不然就詢問消基會確定看看!
樓主也公佈他帳號讓大家免於被擺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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