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09-22 時在Yahoo拍賣賣東西
於2005-09-26售出
因為當時買家說他目前金錢不夠
問我是否可以先以先付訂金500元的方式先預定
我說可以
他也於2005-10-03日將金額500元匯至我的指定戶頭
可是現在問題來了
他的剩餘金額從11月說繳清到12月底繳清
到了最後底限
現在到3月10日繳清
期間我打了無數通電話都不接(電子郵件也不回 更別題簡訊)
都是他主動連絡我我才知道他的目前狀況
現在假如過了2006-03-26他就沒有任何責任了
可是我的責任還是一直存在
那訂金500元
要是他以賣方不履行販賣義務的話報警的話
我會吃上官司
那會很麻煩(它的戶籍所在地在高雄 我則住在台北 我會因為這件是一直請假來回台北高雄兩地)
請問各位大大
我要如何先反制(法律上面的)
讓他得到一個教訓
PS
觀看的的評價
我才知道他原來一堆交易都不願意付款
還在Yahoo拍賣的"關於我"寫
老子就是不願意付錢 FXXK 你咬我
看了實在是想給他一個教訓
zesan wrote:
你應該直接跟Yahoo反應.會比較有效哦...
反映了
Yahoo拍賣一貫的官樣式文章
請買賣雙方自行解決
現在的問題是
他不想履行交易
偏偏他可以在法律上面可以告我詐欺
我有查過法條
現今法律保護買家
假使他說我不履行販賣義務
那樣到時候我是要吃上官司的
我以前的經驗
一位Yahoo拍賣賣家跑我的單
我串聯其他被跑單的買家(全省都有)到各自的戶籍所在地報警
讓這一位跑單的賣家每一周環遊台灣一遍
現在我可不希望每一週到高雄一遍
jakei wrote:
寫存證信函給他 。
由於他已經明白告訴你12月底會付清,但是已經拖延至今。
擺明就是耍賴。
如果想告他,可以告他詐欺。
這一個方法我想過
但是他的通訊地址只留他在學校的地址
根本找不到他
我只知道他戶籍地在高雄
實在是很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