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3提出離職申請,
寫到3/1為離職日.
這中間我有八天特休...最後三天我排在這星期五及過年後那週的四和五,
想說二月薪水能夠結算,
結果,今天主管跑來跟我說要我過年後那三天用事假請掉,
工作做到明天就好....
目前我懷孕3個月,因為主管無法因懷孕有效調整我的工作內容,所以我才提出離職決定回家給老公養的,
公司卻用這種方式....
中午勞工局都午休,所以我無法打電話問有關勞基法的事情,
請問各位,像我這樣可以向公司改以"非自願性離職"的申請嗎?
快快快,我今天一定要問到...謝謝各位了...
補充..
1.我在這邊工作已經兩年五個月了
2.我在懷孕初期就有因為工作忙碌而有出血的狀況.醫生囑咐要我休息一週....主管就有說造成他們的困擾了..
3.懷孕初期我有提出工作調整的要求...卻沒有明確結果...
寫到3/1為離職日.
這中間我有八天特休...最後三天我排在這星期五及過年後那週的四和五,
想說二月薪水能夠結算,
結果,今天主管跑來跟我說要我過年後那三天用事假請掉,
->特休依到職日期起之比例計算之
工作做到明天就好....
目前我懷孕3個月,因為主管無法因懷孕有效調整我的工作內容,所以我才提出離職決定回家給老公養的,
->要看你現在的工作內容為何?不是所有的工作都需要調整的.
公司卻用這種方式....
中午勞工局都午休,所以我無法打電話問有關勞基法的事情,
請問各位,像我這樣可以向公司改以"非自願性離職"的申請嗎?
->不行,這種情況還是自願離職.
快快快,我今天一定要問到...謝謝各位了...
等一下還是趕快再確認一次會比較好,
祝好運~
Endure hard is in order to sustain it easily~
冷笑話小公主 wrote:
我在2/3提出離職申請,
寫到3/1為離職日.
這中間我有八天特休...最後三天我排在這星期五及過年後那週的四和五,
想說二月薪水能夠結算,
結果,今天主管跑來跟我說要我過年後那三天用事假請掉,
工作做到明天就好....
妳自願離職是3/1日喔
所以要你提前離職
薪水一般要補到3/1
不然
會有瑕疵
"特休"照請
跟主管"溫情"爐一下(先君子後小人)
留者一線好見面
如果不行
再請主管在請假單上改"事假"
留底

還是不行
直接去人事部門問囉
就說朋友說的
想了解一下"公司規定是不是跟國家規定有出入?"

另外順便問一下
主管請你特休改事假
那特休可不可以折算現金
因為是非自願的
簡單的說
特休改事假
一定要留底
以後證明是"非自願"
一般來說
不會太刁離職員工
因為他已經不是妳主管跟老闆了
一般情況下
妳不用有什麼顧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