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個地方讓我紓發一下....

就是妳!住在三樓的當牙醫的妳!
管好你家的狗好嗎?!
早也吠!晚也吠的!

還有,麻煩不要那麼用力摔陽台門好嗎?!
每天都乒乒乓乓!!

所有的住戶都快受不了妳啦!!

文章關鍵字
世上沒有永恆 wrote:
借個地方讓我紓發一下...(恕刪)


住你樓下?看有沒有管委會或找里長吧!

我一想到我年後要回去宿舍我也很頭痛!

不能養狗也養了、吵架大聲的很、甩門+製造噪音+無音不全唱歌+抽菸!

我很想給我隔壁那位仁兄+他女友...扛去種
吉拉迪說:「人總會有失控的時候,又不是任天堂電玩的搖桿,方向按哪一邊,球就會往那飛!」
世上沒有永恆 wrote:
借個地方讓我紓發一下..
就是妳!住在三樓的當牙醫的妳!
管好你家的狗好嗎?!
早也吠!晚也吠的!

還有,麻煩不要那麼用力摔陽台門好嗎?!
每天都乒乒乓乓!!
.(恕刪)

列印貼樓梯口

niniline1999 wrote:

列印貼樓梯口...(恕刪)


不是沒想過,甚至想直接貼在她門上
但我覺得應該沒啥效果
因為
本棟樓已經有房客跟她反映過了
她竟嗆人家叫人家搬走 


晴空羽 wrote:


住你樓下?看有沒...(恕刪)


我們是舊式公寓,沒有管委會,唯一管理人是房東....
早就請房東去勸說過了
但她依然我行我素啊....
狗叫聲吵到你??

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第72條第3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應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1項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似之行為。」如有上述之情事,亦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依該條例第38條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又依動物保護法第七條規定「飼主應防止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同法第32條第2款規定「違反第7條規定,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之動物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


怎麼看都是你贏面大 就看你處不處理

又再搞笑了 wrote:
狗叫聲吵到你??依違...(恕刪)


如果把這幾條列印出來貼在那些吵死人房客門口ok嗎?
吉拉迪說:「人總會有失控的時候,又不是任天堂電玩的搖桿,方向按哪一邊,球就會往那飛!」

世上沒有永恆 wrote:
借個地方讓我紓發一下...(恕刪)

蓋布袋啦!
14700K 4070 / Redmi Note 14 5G
這麼潑辣的女牙醫阿...



有沒有照片呢??
千萬不要叫我雞哥,不然...我會咕咕咕... http://comefrom77.blogspot.com/
世上沒有永恆 wrote:
就是妳!住在三樓的當牙醫的妳!
管好你家的狗好嗎?!
早也吠!晚也吠的!

還有,麻煩不要那麼用力摔陽台門好嗎?!
每天都乒乒乓乓!!

所有的住戶都快受不了妳啦!!


列印,每天一張塞進她家請她看一下,不具名,愛塞多久就塞多久~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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