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無法改變現實.但打打嘴砲.自爽一下!
個人想法:
政府應該規定:
每個國民名下限擁有一戶.超過1間房子+每年加重稅金1%房屋稅金.
擁有2間+2%.而且每年增加.讓擁有房地產當行業收入的人.釋出房子.
另外建設公司建築案.銷售沒有80%以上.不准建設公司申請其他建案.防止它們哄抬房價.
像林口那樣.大量蓋國宅.光喊口號.就把房價打趴了!
會比現在禁止釋出國有地有用.個人看法啦!
如何才能成為快樂國家(例如不丹.丹麥........).離我們好像很遠....
大家光都市買房子壓力.怎麼敢生小孩.憂心如何幫小孩它們買房子.
否則它們薪資如何買的起呢?還是要寄望它們能擁有年薪百萬的實力嗎?
我們要怎麼教導它們呢?壓力好大喔!
怎麼快樂起來呢?怎麼敢生小孩?
(不敢怪老子沒有留幾間房子給我.否則我也躺著收租金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