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facebook網友身邊發生的故事(想請教大家的看法)

>"<心情有點難過.今天回到家聽到媽媽說.鄰居一個弟弟昨天自殺了
已刪文

抱歉打擾了

ANSON5499 wrote:
治靈
>"&l...(恕刪)



治靈跟欣庭是什麼???
ANSON5499 wrote:
治靈>"&lt...(恕刪)

新的小說題材嗎?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利用法律知識來欺負善良老百姓的人最可恥了!!!
這種人一定會有報應的!!!
強烈詛咒他們全家~~~


但是另外的,
養狗的人請把自己的狗好好管理好!
我最討在厭街道上不受管教到處跑來跑去的狗了...
理性與感性的掙扎~理性說:冷靜點... 感性說:勇敢些!!

ANSON5499 wrote:
這些是過年前的事了.法院也寄判決書入獄6個月

我對這事存疑
看過這篇故事後..........

1.那個弟弟這麼做更加對不起家人,情況最壞那就是進去給他關半年,半年與一生,輕重應該很清楚。

2.可以公布判決書給大家看嗎?我不認為這麼單純的理由,可以求償五六十萬成功,相信對方可能有其他理由,否則公開法官姓名由社會的輿論去定奪。

3.對於提出法律訴訟的那對中年夫妻,我個人認為沒什麼不可以,倒是這樣的人我會盡遠離一點。
我有點好奇
哪邊的鄉公所啊?
記者應該會有興趣吧~
我覺得這沒有絕對關係
就算沒法律知識的人也是會利用這種情狀去坑人的錢

當每個人有過失事情發生時都應該盡力保持頭腦清醒、並詢問相關人士該如何處理
否則現在的社會、很容易落入他人的陷阱裡

昨天我才知道我媽車子被別人撞(別人來撞她)
我媽嚇到六神無主、警察問甚麼都亂說、連筆錄記載不實也照答、簽名
結果對方的錯變成我媽要賠錢、還打電話要精神賠償

你說?被坑一定是有錯的嗎?
個人品性問題罷
ANSON5499 wrote:
現在的社會是不是一旦發生糾紛就一定要"坑死"對方?
今天你不弄死他,明天他們就會弄死你?

...(恕刪)


沒什麼

這很正常

人類本來就有互相殘殺的天性

自殺了不起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而沒死的人則仍然要活在這個污穢的世界
十機九移,換過八鏡七店六街五老闆四處跑,還得三買二測,一台爛貨
50 60 萬耶 算很重耶 應該不可能這麼簡單 擦傷就可以要賠這麼多 沒圖沒真相 來個法院判決書吧。
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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