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很大的疑惑...就是我 應徵工作 面試談完之後 錄取通知上班, 懷著愉快心情去上班第一天 結果人事卻當面給予告知 在完全不熟悉自己公司產品特色之前 要你先去為公司做兩週的市場調查 結束之後 還要簽屬一份合約(工作一年不保障底薪得計算方式)我的重點是 倘若你不簽屬這份合約 ,很抱歉 公司並不給予給付你過去這兩週每日八小時的市場調查的薪資! 當然兩週之後你就說BYEBYE不必繼續在這家公司了!請問一下 以上這樣是否有問題!? 很困擾 倘若真的事中有蹊翹 不知道今天是要去還是不要去!?
PriceKillerCowbe wrote:我有個很大的疑惑...就是我 應徵工作 面試談完之後 錄取通知上班上班第一天 結果卻當面給予告知 在完全不熟悉自己公司產品特色之前 要你先去為公司做兩週的市場調查 結束之後 還要簽屬一份合約(工作一年不保障底薪)倘若你不簽屬這份合約 ,很抱歉 公司並不給予給付你過去這兩週每日八小時的市場調查的薪資! 當然兩週之後你就說BYEBYE不必繼續在這家公司了!請問一下 以上這樣是否有問題!? 百分百有問題!~不把人當人看!~請公佈是那間的惡行
~黃金之亂~ wrote:百分百有問題!~不把...(恕刪) 但是, 令我覺得奇怪的是 當天卻給我看的員工手冊裡面記載大約是:實習兩星期後 簽約訓練上班 實習中途離職者 "實習依雙方約定"?? 不是很懂?然後對方人事"口頭"說, 教育訓練期間 因為要提供上課訓練 你只是去做市場調查 是給你學習機會 並不是在為公司做市調, 所以因此受訓期間 中途離職 是可以不給薪的!因為不是很清楚 且對方態度強硬 為了一份工作 想說只好忍耐一下了說所以我想了解就是"薪資勞資雙方約定" 若我自己同意兩週之後不簽約 就視同放棄兩週薪資 請問是可以奏效的嗎? 資方就可以不按律給薪資對嗎?
palapalala wrote:新人抗壓性過低 不符...(恕刪) 我是蠻苦幹實幹的 抗壓好不好 不敢說是最高 但至少很願意做事情~所以大大是說 政府法律明文規定 萬一資方遇到 不適任的新人 不管實習期間做多久 資方可以依照法律不給予給薪? 是有這一條嗎?
PriceKillerCowbe wrote:但是, 令我覺得奇怪的是 當天卻給我看的員工手冊裡面記載大約是:實習兩星期後 簽約訓練上班 實習中途離職者 "實習依雙方約定"?? 不是很懂?然後對方人事"口頭"說, 教育訓練期間 因為要提供上課訓練 你只是去做市場調查 是給你學習機會 並不是在為公司做市調, 所以因此受訓期間 中途離職 是可以不給薪的! 你把資料留著!~就讓他摸頭沒關係回頭要離職就給它回馬槍不過我覺得那公司不正派,非正常公司你不妨PM公司名稱我們替你查查
PriceKillerCowbe wrote:我是蠻苦幹實幹的 抗...(恕刪) 我不是在指責樓主喔只是媒體大多報導求職者 能力和要求問題遇到這種公司有奇怪要求又輕輕帶過現在工作難找 很多公司都是一付 要就做 不然就走 後面還很多人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