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剝奪死囚生命權 廢死聯盟再提釋憲

勿剝奪死囚生命權 廢死聯盟再提釋憲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3/29 18:35"

死囚鍾德樹聲請釋憲,大法官最後不受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為近四十四名死囚提釋憲聲請書,根據立法院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關規定也就是尊重生命權,任何人都不能輕易剝奪,以此理由再次向大法官聲請釋憲。(黃進恭報導)

死囚鍾德樹第三度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第三度遭大法官不受理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再為近四十四名死囚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作了說明。

(提出釋憲的理由主要是依據去年立法院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六條及第十四條規定,其中我們主張現行刑事訴訟法第388條,最終審沒有律師辯護,侵害被告的防禦權,也就是違反第十四條刑事被告全程應享有律師辯護的權利)

另外刑事訴訟法第289條和第389條,我國沒有針對量刑程序作證據調查及進行辯論,導致法院量刑,特別應是最嚴謹的死刑,流於恣意模糊,違反ICCPR第六條禁止恣意剝奪生命權的規定。法界人士表示廢死聯盟一再以相同理由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最終仍是可能作出不受理的裁決,究竟死囚鍾德樹的死刑要不要執行,過程仍是充滿變數。


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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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搞錯阿,他們在下手的時候怎麼沒想說要維護受害人的生命權。
現在才要說不要剝奪死囚生命權。
真的是"叉叉大老爺你全家的圈圈"
鋼鍊手指 wrote:
勿剝奪死囚生命權 廢...(恕刪)


這世界不管怎麼樣的政策都一定會有反對者!

吉拉迪說:「人總會有失控的時候,又不是任天堂電玩的搖桿,方向按哪一邊,球就會往那飛!」
晴空羽 wrote:
這世界不管怎麼樣的政...(恕刪)



習慣就好

chiang : 想當出頭鳥就要有不怕麻煩不怕死的決心,玩不起就乖一點,不要玩輸了就找人幫你,不幫你又講一些五四三的話
每次看到這就有氣 有誰去關心受害者家屬 有誰去擔保這些加害者出去之後不會再犯罪的
這些人在痛下殺手的時候 請問他們有尊重過被害者的生命阿~
廢死刑聯盟 假道學偽君子的團體 還要釋憲 這年頭人命對妳們來說是不是不值錢呢?
還是為了環保 多死一點人少一點汙染的樣子是不是

等妳們為了受害者做了點事情再來宣導妳們的大愛吧
呸~~~~~~~~~~~~~~~~~~~~~~~~~
白 雲 天 地 為 衾 枕 , 興 來 倒 臥 醉 花 顏 ;
殺人的現在有人挺

那被害的家屬怎麼都沒人挺他們

可憐阿



鋼鍊手指 wrote:
尊重生命權,任何人都不能輕易剝奪...(恕刪)


它們有尊重生命權嗎?? 它們是"人"嗎??
這個議題還要拉多久阿

都已經拉到快臭酸了

勿剝奪死囚生命權!???

那他們剝奪的那些無辜男女的生命權...

家屬要找誰討..

這些說話那麼大聲的所謂人權團體......

腦子到底都裝啥...

是腦子破洞還是腦子積水...

維護人權是好事...

但是可以麻煩你們去做些正經事嗎

一直在這裡替死刑犯抱不平有啥樂趣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為近四十四名死囚提釋憲聲請書,也就是以尊重生命權,任何人都不能輕易剝奪為由,由死囚鍾德樹聲請釋憲,但大法官最後不受理,所以聯盟再次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這樣應該比較清楚吧

那個死囚乾脆大喊我不想死就好了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現在對這些什麼廢死刑聯盟越來越反感
什麼尊重生命權,任何人都不能輕易剝奪...啪啦啪啦....
受害者的生命權還不是就這樣莫名其妙的就被剝奪了
犯罪了還講什麼權???
看了真是一肚子火
jillstally wrote:
那個死囚乾脆大喊我不想死就好了...(恕刪)


閻王要你三更死 不會留你到五更

被姦殺 分屍的 死者 死前也說:不要殺我

這些被加害者 還不是被殺

泯滅人性 當初又何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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