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身旁的(他)沒呼吸反應,於是趕緊打119叫救護車送(他)到醫院,
經急救30分鐘後宣告不治,醫院的診斷證明是寫(到院前死亡),
那想請問這樣有辦法領到(意外險)的錢嗎?
如果診斷證明寫(到院前死亡)不行理賠的話,
我能夠請醫院幫我們在診斷證明上(加註...等)
讓我們能夠順利領到這筆(意外險的保險金)嗎?
因為當初這份保單是算(人情保)所以當初也是隨便保應付而已,
金額雖然不大,可是現在家中頓時失去(他-經濟支柱),
所以這筆錢對我們家而言很重要!不知道有沒有哪位懂保險的大大們
可以替我解答有什麼辦法能申請的到(意外險理賠)的保險金!
求求各位幫幫忙吧,拜托,拜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