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4月10日下午七時在我人生的記號上又劃上了一個悲慘的記號,
那一天正拖著疲累的身軀走出捷運站過馬路過到一半時,
一輛酒醉駕駛朝我豪不客氣的撞來,
強大的衝撞把我撞飛了出去,
而該車的擋風玻璃也因此整個碎裂,
在醫院醒來時我知道我沒死,
而簡單的自我檢查了一下後發現四肢還能動讓我鬆了一口氣,
而在相關的診斷報告出來後應該也沒什麼內傷,
全身上下唯一能動的只剩右手,
而臉在整個撞上擋風玻璃後也有一些撕裂傷,
不辛中的大辛是傷口全避開了要害,
連牙也沒掉一顆,
而手腳經檢查後只有一些挫傷及骨頭有些裂痕
全部的傷痕約要三個月方能和正常人一般的行動,
而那個肇事的司機在十點多後經警察局的回報下捉到了,
整個人到警局時還不知道自己已闖了大禍在胡言亂語的,
酒測值高達1.11...

過了四天我回到家了,
這段時間看來待要辛苦點過日子,
但我覺得幸運了,
我想很少有人在那樣的撞擊下傷勢能那麼輕且沒傷到要害,
和大家報個平安,
也希望大家開車不要喝酒喝酒千萬不要開車,
不單單是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
文章關鍵字
Rex_Huang兄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台灣的低刑罰沒啥嚇阻力, 恐怕酒後肇事的情況仍會時有所聞...
諸事平安啊!
不幸中的大幸,所謂否極泰來,好好的休養之後就會有好運到了喔!
p.s.我也住木柵,有需要幫忙的話,別客氣囉!
反璞歸真,底片機是我的最愛!
這些該死的酒後駕車者...

我看唯一有效的嚇阻方式除了以預謀殺人罪行起訴外,

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處罰方式啦!

換句話說,樓主,就是把撞你的人擺在那讓你來個高速保齡球衝撞啦
不幸中的大幸囉,我前幾年騎機車時速不到30KM被一台從暗處倒車出來的卡車A到,結果大腿骨折...正所謂十次車禍九次快,我就遇到慢的那一次...無言
我要成為海賊王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人還活著就好^^!
唉...真的!過馬路還是自己小心點...
安全這檔事完全不能相信別人啊
殺人未遂判比較重的說...

Ralf the Dog wrote:

我看唯一有效的嚇阻方式除了以預謀殺人罪行起訴外,
我大學同學先前出車禍,清醒後第一件事也是做簡單的自我檢查
----不過他是檢查五肢!確定都能動

Rex_Huang wrote:
而簡單的自我檢查了一下後發現四肢還能動讓我鬆了一口氣,
我是在動物園站要過馬路時他衝過來的,
那時是紅燈,
我要過馬路時還看了一下小綠人在跑,
我有看見他緩緩的開過來,
因為看到他速度有變慢才放心走過去,
沒想到那個人的可能酒喝太多了把煞車當油門踩才會衝過來,
但詳細的情形我也忘了,
因為撞到就昏了,
現在警察所提告的是公共危險,
而建議我們加一條民事的傷害,
而肇事者在我住院三天後有來,
但還是一身的酒氣,
看來是長期喝酒喝到人都傻了,
來了當然免不了還是哭窮及告訴我們他自己有多不辛,
但...
對躺在病床上的人說這個會不會太過份了點,
到走了也沒說自己要怎麼負責...

如果這是一個劫~那恭喜~你已經安然渡過~接下來就安心的靜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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