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4月10日下午七時在我人生的記號上又劃上了一個悲慘的記號,
那一天正拖著疲累的身軀走出捷運站過馬路過到一半時,
一輛酒醉駕駛朝我豪不客氣的撞來,
強大的衝撞把我撞飛了出去,
而該車的擋風玻璃也因此整個碎裂,
在醫院醒來時我知道我沒死,
而簡單的自我檢查了一下後發現四肢還能動讓我鬆了一口氣,
而在相關的診斷報告出來後應該也沒什麼內傷,
全身上下唯一能動的只剩右手,
而臉在整個撞上擋風玻璃後也有一些撕裂傷,
不辛中的大辛是傷口全避開了要害,
連牙也沒掉一顆,
而手腳經檢查後只有一些挫傷及骨頭有些裂痕
全部的傷痕約要三個月方能和正常人一般的行動,
而那個肇事的司機在十點多後經警察局的回報下捉到了,
整個人到警局時還不知道自己已闖了大禍在胡言亂語的,
酒測值高達1.11...
過了四天我回到家了,
這段時間看來待要辛苦點過日子,
但我覺得幸運了,
我想很少有人在那樣的撞擊下傷勢能那麼輕且沒傷到要害,
和大家報個平安,
也希望大家開車不要喝酒喝酒千萬不要開車,
不單單是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
確定都能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