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打這樣對不對 (真怕隨時有人來砲我)
我想請問 新光人壽的身後險
解約保單後 受益人是XX人,可是領支票的人卻是OOO
這樣能領那筆保險金嗎?
目前家裡出了這個問題
叔叔死了 那個離婚的嬸嬸想敲50萬
一直以”保單不見”為由 去申請保單理賠
目前有兩張保單 一張是國泰 (已理賠)
一張是新光 (支票在嬸嬸手裡)
嬸嬸想敲50萬 我們並不是很想給他
我叔叔在住院的時候 嬸嬸去領了299000
這可以成為違造文書嗎?
還有 他拿保單不見的申請單回來給奶奶蓋手章
但我們當初不知道他是直接用郵局匯款 還是支票
到今天才知道他用支票 而且支票還扣在他手上
想跟我們敲50萬 這樣能告詐欺嗎?
而且現在新光人壽的
業務員 櫃檯人員 主管 經理 台中分部
都在推辭這件事情 那我們該怎麼辦?
上協調會?還是申請支票遺失?還是直接上法院告詐欺?
那我們現在可以用什麼方法?
拜託大大們幫幫忙 謝謝
感激不盡
(小弟國文不好 如有用詞錯誤的地方 請見諒)
煌小安 wrote:
我不知道我打這樣對不對 (真怕隨時有人來砲我)
我想請問 新光人壽的身後險
解約保單後 受益人是XX人,可是領支票的人卻是OOO
這樣能領那筆保險金嗎?
...(恕刪)
說真的! 閣下要不要重新說明一下你遇到的狀況?
在下看了三遍還是不太懂你的意思
1.你叔叔買的是甚麼保險? (保單上面寫的保險商品名稱) .... 我沒聽過甚麼 "身後險"!
=> 一般保險 "被保險人" 身故, 保險金是指定給身故受益人的, 沒指定就是法定繼承人均分
2.保單解約, 保險公司給的是解約金, 那筆錢是指定給"要保人"(繳錢的人) 的
3.保險公司的支票都有指名.禁止背書轉讓, 所以你嬸嬸如果非受益人拿到也沒辦法領
如果確定支票在你嬸嬸手上,而受益人並不是她,那就由受益人出面去告她侵佔。
支票遺失或被偷處理過程有點麻煩,要先向保險公司要給付支票的資料(支票日期、付款銀行、支票號碼及金額),再去銀行掛失,然後再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然後登報紙,三個月後如果都沒有人出面主張權益,三個月內再向法院申請除權判決,除權判決下來後持除權判決書正本,向銀行請求回復付款,才能領到錢。原則上一旦進入公示催告的程序錢就被凍結在銀行不能領出去,一直到除權判決下來,保險公司不會再另開支票出來了。我曾有過一次經驗,弄完整個程序,都快半年了。
詳細的程序要那些資料,可以向法院詢問,我講的只是簡單的講一下流程。
煌小安 wrote:
by 成績單大:那我...(恕刪)
是親戚阿~
那應該把禁止轉讓背書用理由拿下來了
先看保單受益人是誰
在跟以上網友建議的一樣由受益人告他侵占
之前先理賠的錢也是比照辦理
受益人不是寫前嬸嬸那就不應該是她領
對了保單不見也是可以理賠的
申請理賠是我嬸嬸簽的名 理賠申請書也是我嬸嬸簽的名字
她是受益人嗎?如果受益人是叔叔的小孩而小孩未成年那還有得吵= =
你現在應該先弄清楚受益人是誰
沒保單沒辦法看是嗎?
簡單打去新光總公司說要查詢保單內容~
準備叔叔身分證(或報身分證號碼應該是查的到)
跟他們說我要這個人在貴公司所有的保單內容
請問什麼時候可以回覆我?或是什麼時候可以派專人到我家
為什麼叫你打總公司~因為現在各單位查不太到資料了
怕遇到前嬸嬸的親戚?你可以要求不要那位服務人員來或是要求別的單位的人來
由於我嬸嬸不會生小孩 所以沒有小孩的問題
他現在就是要跟我們要50萬 以這個50萬的名義把支票扣留在他手上
我們家屬這邊的目前的談話內容都會被他錄下來 我們只是怕說
如果我直接說 你支票不給我們 我們可以告你侵占
怕這樣說了 他會去告我們威脅他
可是 我嬸嬸跟叔叔有合開一家公司 但是 名字是登記嬸嬸的
這樣 我們可不可以用''隱性合夥人''去跟他爭公司的紅利之類 或是股份
最名正言順的應該是我叔叔每個月的薪水
都被我嬸嬸拿去!!!!!! 這一點是我們家屬最憤怒的地方
還想跟我們要50萬 我是有跟我們家人說
我們沒跟他算財產就不錯了!! 還想跟我們要50萬!死都不給!
目前新光總公司是沒給我們答案
但是我表姊他們請我們直接去分行在辦一張新的 (這我不太清楚 晚點再補上來)
所以 我家人是想要告他們 侵占 違造文書 詐欺
不知道成不成立
那如果上法院了 需要請律師還是....?
那如果請律師 到打完 不知道要多久時間 和花多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