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說明一下我的工作,我本身是在一個學術團體工作,工作人員只有二人(包含我)
我目前工作已快四年半,而我的同事的資歷是將近七年。
從一開始我進來這個公司工作的時候,就沒有很明顯區分每個人的工作內容,當時老闆的意思是希望二個人都夠互相cover對方的工作,好處是有一人休假的話另一個人也可以繼續接手。
但久了下來,互相cover對方工作的結果就是,有的人只會做自已想要做的事(例如我同事),那他不想做的事我就要接下來做(我也不能拒絕,因為就只有二個人,一個人不做另一個人一定要做,因為老闆只會想看到結果而不是過程),久而久之,我的工作量就變大了,而她每天來上班就閒閒沒事在做個人的私事(老闆不會常在辦公室,所以不會發現)。
我也不想當說別人壞話的人,而且我也沒有辦法直接跟我同事溝通(因為我試過了,她是一個不能接受批評的人......)但最近覺得自已工作量太大,沒有辦法承受,身體也開始出現狀況,所以就想請老闆劃分工作內容,至少做出權責劃分,
但那天找了老闆談了一下,發現他還是比較想以二個人都能夠互相cover對方的工作為主...

所以我想詢問大家,我該如何說服老闆劃分工作,而不是以二個人互相cover對方工作的方式呢?
目前我只有想到:二個人互相cover對方工作的方式會造成工作責任歸屬不清...這個理由而已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更好的意見能提供給我,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