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與工程師們別再被壓榨了...很爆肝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台灣雇主每年A走上百億加班費與大家【肝】的健康

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違法情形已越來越嚴重,
是否你的公司是否違反勞基法呢?請檢視一下你的公司工作守則與制度..
如有違反,請將 下列直接寄給各縣市【勞工局】與【勞委會】
1.公司名稱:
2.公司地址:
3.基本上是檢舉:違反法條為勞基法第30條(不給加班費)與24條(非法假日加班)..
4.你的工作如果是工程師或一般上班族=>不可用責任制!!
5.如有你有貴公司的工作守則,屬於違法的部份也可以副本寄給勞工局與勞委會,並抄送給監察院..

ps:基本上監察院與行政院電子信箱是具名保密,所以不用怕身分外洩.. ....(一定要記得給監察院喔)
不然可能會發生某OO單位,不小心洩露你的名字....

【違法的責任制】某公司被罰5次!!並被追補積欠了1.5年的加班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監院函
收文日期: 0990610
收文文號: 099007473X
主  旨: 據XXX君陳訴:為貴會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善盡監督責任....恕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委會函

監察院99年6月8日轉來您的電子郵件已收到。
有關台端來函申訴台灣企業多有藉故實施責任制,致未依法發給延時工資及內部管理不當等情乙案,本會非常重視。為落實勞工勞動條件之保障,本會受理人民陳情案件,如遇有須查明、釐清事實者,均依權責轉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或社會局)或檢查機構查處逕復,以確實保障勞工權益。針對台端多次陳情,本會均已依前開原則分別函轉本會勞動檢查機構、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查察,並對事業單位違法之情事依法予以裁罰(編按:有保密)。
另,本會規劃有勞動條件之「一般檢查」及「專案檢查」,每年並辦理「勞動基準法令宣導會」,以輔導企業落實及遵守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規定。惟事業單位家數眾多,為有效運用有限之檢查人力,民眾如發現雇主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規定者,可逕向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當有專人即行查處。
本會日後仍將持續適時檢討規劃相關法令宣導及勞動檢查方式,以維護勞工權益,感謝您的來函。爾後,如有其他勞工法令疑義,請多加利用本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勞工法令查詢系統 」查詢,較為迅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敬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家可自己檢查一下喔!!~因為全台有60多萬家公司,預計有6成未提供加班費...大概是36萬家!!!~每年被頭家A走的加班費預計上...百億吧
這類的檢舉要具名檢舉喔!
勞工局對於非具名檢舉的案件都是不理睬的...

至少之前聽說的是這樣。
poiu124 wrote:
這類的檢舉要具名檢舉...(恕刪)


是的

不具名不理會

具了名就要有走人的準備

所以常常是離職員工報的料



陛下亦宜自謀,以諮諏善道,察納雅言,深追先帝遺詔。臣不勝受恩感激!今當遠離,臨表涕泣,不知所云。
六前速手排 wrote:
是的不具名不理會具了...(恕刪)



所以才要給監察院,與行政院啊!!!~要記得給喔!!!~

不然可能有單位會【不小心】意外透漏你的名字!!!
之前記得在好像有看到一篇網友在罵
他檢舉自己在上班的公司後~結果好像一個什程序沒過 勞工局不受辦理
也不知為什那位網友的資料讓公司知道了
自己檢舉被公司知道~就被free

而且老實說真的~~依目前政府的能力
真的能檢舉的話早就不會有一堆這多問題
很多人都怕有勾結,才沒辦法檢舉
剛看到時 有點高興
可是想一想 覺得很難
我服務的公司都是這樣
也沒拿過加班費 只有不斷的爆肝
有良心的主管可能還會讓你抵休假 或是私下彈性幫你簽個什麼免刷卡單
其他的只好認命的上下班刷卡+責任制

當然做久了工作彈性疲乏時 就是我開除老闆的時候了...
要去檢舉? 我看還是算了 因為我還要在這業界生存呢
資料外洩這種事 屢見不鮮說~
具名....拿其他討厭的同事名字去用應該也沒差吧

如果只是要有個"名字"在的話 .......
RMIT.E.E. wrote:
具名....拿其他討...(恕刪)


因該會核對當事人身份,不然一堆假名報案,怎還怕會被free

一般諸如大企業會卡? 加班費?補修時數?
還有一個月最ˇ多能報多少加班費+補修時數都有規定

不能超過只能更少
就算你有過去上班加班值班
有的老闆還會質疑你有過去上班加班值班嗎
有的從系統面加班系統卡
有的是老闆自己就先卡關(避免被大大老闆罵)
*凡是太盡.緣分勢必早盡*
johnlu74 wrote:
一般諸如大企業會卡?...(恕刪)


其實這些東西就友爭取就有

沒爭取就沒有....

但是要如何爭取!要很聰明~~

PS:也有下定決心,不在這行幹了~要自己開店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