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朋友想開公司
但是 他之前在外面當經理時 外勞加班都要付加班費給外勞
在對岸的 工廠也要付工人加班費
現在 他想到了很多台灣人沒有工作 加上政府推的 22K就業方案
然後 他就想到了 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
是很多小公司現在的上班制度
他也想要在自己的新公司 弄這樣的公司制度 然後又可以不用給 加班費
如果請外勞 不給加班費 會被檢舉
好像只有 剩下 台灣人(掛一個責任制)加班就可以不給加班費
然後又可以只付員工22K
請問各位老闆 是否有洞可以 "鑽" 又可不甩勞委會法規
請PM 再轉給我朋友 感恩
單槍P馬 wrote:
你好大的膽子...(恕刪)
不是我

這不是公開的秘密嗎
國外 責任制是 工作做完就可以走人 加班另給加班費
本國 責任制 加班不用給加班費 工作做完還是要等到下班時間到才能走
對了 勞委會 有針對 "責任制" 定有法規麻
如果沒有 應該就是 這個洞 可以...
請下接 35樓 請看完再發言
接 35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