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新聞有再爆

有一個少女A

因另一少女B盯著少女A猛僑

引起少女A不爽

所以

A贈送了B

5個巴掌

========

事後和解

才知道

B是"副長"的女兒

所以

和解條件

就是環她5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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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不鼓勵已爆志爆

但有借有還

也算是美德阿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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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完後還有黑衣少年

說要幫姊姊報仇

真是太酷了~



文章關鍵字
RYAN0105 wrote:
剛新聞有再爆有一個少...(恕刪)



禮尚往來 禮儀之邦
少女A本身就欠K.

只因為少女B的老爸是副局長.
所以才會被放大.
不然少女A敢坑聲嗎.
無間道有說過 出來混的 總要還


借五百還五百而已

又沒說還五千

很合理啦!
看新聞,那個A自己先賞人巴掌,但卻講得自一副己才是受害者的樣子
利息都還沒算勒~

現在看人不爽動手動腳好像是天經地義勒~~

不知先動手的那女生的家長 是不是覺得很委屈 要被打巴掌回來



完美...

相信少女 a & b
都有學到東西

b.在外面....不要隨便看人家

a.出來混...總要還的
還好阿

要是哪天換你借人家1000塊

你當然不希望來日人家只留下一張借據當回憶

所以同理可證...

多還沒關係少還可不行喔


tomsymix wrote:
利息都還沒算勒~
是Y... 總要加點利息... 比較合理...
以暴制暴是不對
可是那女的先打人還有臉出來找記者!?

應該告死她
傷害罪
外加民事賠償,不用太多,一巴掌10萬就行了~

看看是要被打巴掌划算還是賠錢加坐牢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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