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某家公司就要你簽公司契約
員工遲到1分鐘要扣10塊錢,一天最多1000元(雖然上班不該遲到,這樣扣合理嗎?)
女生員工結婚,公司可以無條件請你自動離職(印象中只有規定女生)
工作前幾天只有車馬費
寫了好多條,只記得這幾條
全部都是為公司方面著想
這樣子沒有違法嗎?!
是否有人在這樣子的公司工作?
DELPHI工友 wrote:
公司不可以找理由扣員...(恕刪)
不曉得有沒有實據,那家公司還活得好好的xD
sobird wrote:
女生員工結婚,公司可...(恕刪)
啊災…記不太得懷孕是否有包括
真的是多到讓人想吐口水
阿童木 wrote:
很明顯的就業岐視,請...(恕刪)
我沒有合約
只有公司有...想偷拍,沒法拍
zxc789asd789 wrote:
很好了啦我之前是奴力...(恕刪)
哇咧,好個奴力銀行,100元也太多了
flybluepig wrote:
這些都不符合勞基法的...(恕刪)
我不是員工,無法舉發吧
zxc789asd789 wrote:
勞基法是無用的臺灣的...(恕刪)
對啊,可憐的勞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