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看大家一直瘋狂討論成大法律系學姐撿獲學妹皮包,打算行使留置權索取三成獎勵的新聞但從另一個角度來想,她會選擇歸還,其實還滿有良心的(雖然要打賞)想請問大家如果是你撿到錢,你會選擇:1. 花掉2. 全數歸還3. 錢拿出來,皮包丟到別地方(我在想3有可能被攝影機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