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聞報導一名95年進入南亞公司工作的29歲男子
在今年一月在家被家屬發現趴在滿佈公司資料的電腦桌前過世
本來公司是採用加班制,每月約領取7-9萬多元
前年晉升資深工程師,公司告知工作型態改為責任制
薪水變成四萬多元,責任制僅為底薪增加四千多元
經調查該男子平均每日上班時數13-19小時
台灣現在變成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唉~最慘的是有的報導法醫判定過勞致死有關,(有些報導寫檢方相驗直接死因是心因性休克)
不過他工作的南亞公司和勞保局卻以其他醫生鑑定的死因報告,駁回家屬申請加班猝死給付賠償
看到最近幾件事件勞委會的作為,我覺得改為資委會比較名符其實
台灣現在的勞工備壓榨程度簡直比大陸勞工還慘
一些大老闆賺錢爽歪歪,每年都是幾十億幾百億在賺
底下的勞工卻爆肝工作在維持公司的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