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綠燈時,一如往常一樣跟著前車於魚貫般右轉(有打方向燈),此時右後方一機車直衝而來
因為我已打方向燈,請該機車在我身後,是故右轉前行
不料當我的車子右轉一半時,機車緊急煞車&狂按喇叭,很大聲的醮了一聲國罵.....
所以我將手肘跨放在車窗上,很不屑的看了他一眼後離開
結果前行100公尺後遇到另一個紅燈,此時狀況就來了...
機車騎士停在我右車窗旁
機車騎士 : 你剛剛是用手指比X比啥小?(台語,此時發現他口嚼台產口香糖)
我 : 沒啊(OS:奇怪,他是眼睛有問題喔)
機車騎士 : 勾公模...ooxxooxx.....
我 : 白了他一眼,不理他
後來從我前方騎過去迴轉走了 , 走了還青我一眼 , 我當然不免俗的也回青他一眼
我不認為我錯,當然他也不認為他錯
重點是,綠燈不能右轉???
大車讓小車???
看他吃台產口香糖的模樣,感覺園區的工程師都好欺負???
兇/大聲就有用???
當然我不認為吃台產口香糖的人就是壞人,但是罵人就是不對
就算是我手比中指也只是剛好而已,不是嗎?
這社會是怎麼了?病了?還是教育出了問題?還是家庭出問題?
到現在po這文章時還是很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