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督促立委提案修法, 獎勵車禍現場迅速報案的第三人, 並且立法保護熱心救人的民眾

看到摔車臥軌無人理的新聞, 心裡感到很難過...
我相信在現場經過的民眾, 大多數都願意救助別人,
但是看到太多被無端賴上, 惹上麻煩賠錢坐牢的新聞案例,
法律及警察又無法保護熱心善良的民眾,
社會只能越變越冷漠, 這樣惡性循環下去,
如果有一天自己出事沒人理會, 也沒什麼好意外的...

我是在想說, 趁現在五都議員要選舉, 一堆候選人想搶版面曝光,
網友們可以寄mail給立委或議員建議陳情,
希望可以提案修法, 藉此改善社會冷漠的情況:

1. 立法保護車禍現場熱心救人的民眾, 萬一吃上官司, 可申請免費的公訴辯護律師幫忙.

2. 獎勵最先報案的民眾, 因此救回生命者, 有一筆小額獎金可領

這是我暫時想到的方法, 尤其是第二點, 應該會一堆人搶著打119報案.
也許大家有更好的意見, 可以集思廣議一下...








crimson_moon wrote:
看到摔車臥軌無人理的...(恕刪)


我只想知道




都已經被告了怎麼還會成為第三人
撃っていいのは、撃たれる覚悟のある奴だけだ
樓上的大大,

我的確陳述的不好, 我指的第三人, 是指並非撞人及被撞的,

不過重點不在這邊吧...

crimson_moon wrote:
看到摔車臥軌無人理的...(恕刪)

台灣人是很聰明的,如果立法可以獎勵熱心民眾的話,那可能會有很多假事故跟假熱心民眾吧~~
就像詐騙集團詐領保險金那樣~~
某些刑警會幫忙你成為加害人的


呵呵,沒有兇手幫家屬變出兇手

叫你指著車上傷痕拍照

好心打電話,並把車子移動到該車後方,幫忙警示

某些刑警就會帶你去拍美美的照片摟

以上言論,均屬事實

並早已投訴 警政署 政風處

感想:沒有把握沒事,還是離遠遠的好

______________

機車上並沒有撞擊痕跡,僅有自摔的刮痕

對方家屬也很明理

但是誰說下次還能這麼幸運呢

自保吧 呵呵
一個溫馴的人,不代表他的後代依舊溫馴
wolfaith wrote:
某些刑警會幫忙你成為加害人的
呵呵,沒有兇手幫家屬變出兇手
叫你指著車上傷痕拍照
好心打電話,並把車子移動到該車後方,幫忙警示
某些刑警就會帶你去拍美美的照片摟...(恕刪)

嗯,台灣警察的風紀就是這樣敗壞~~沒錯!!
小時候就聽長輩說過了,台灣的警察就是有牌的流氓、社會的敗類,比黑道還可怕~~因為用明的用暗的都可以欺負一般民眾~~
聽說有很多警察不堪壓力而自殺,就是不願同流合烏或被長官栽贓,但自殺後,往往又會以情變債務或畏罪結案~~

台灣的警察是用來保護有錢人或大官或民代的,一般民眾只負責繳稅付他們的薪水,更慘的,就像你說的,是被欺壓的栽贓的對像了~~
立委,議員,不肖員警,不就台灣的大亂源,還能期待些什麼。
立委:去~去~去,今年又沒選舉,明年再來。
2分鐘來不及吧 又不像美國洛杉磯政府招標 救護車必須在7分內到達洛杉磯任何地點

crimson_moon wrote:
看到摔車臥軌無人理的...(恕刪)


既然樓主都知道為什麼沒人要去幫忙那位臥軌被輾過的人,那你認為給獎勵會有誘因嗎?

當然,如果獎勵超過5百萬以上可能大家有意願。

社會上存在太多救人反被傷者或傷者家屬誣告的案例,輕則賠錢了事,重則遭受牢獄之災,聖至連家庭幸福也一起賠掉了。
第一條就問題多多!!!!

如何界定是熱心民眾還是肇事者???
除非被撞的人還是清醒的,不然誰也說不清?
受害者家屬當然想第一時間找出肇事者,你車子上一些陳年刮痕通通會被放大解讀.....

第二點更是詐財的好工具.....

簡單的方法就是每個路口都裝監視器,一切由影片說話
相信有影片的佐證,很多熱心民眾會幫的比較心安吧~~~~
不過經費跟保養是一大筆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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