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上就別講了 免得被告
如何凹員工 不合理的地方
讓大家心中有個底
2. 浮動式" 固定薪資" (公司可以用任何理由說未達業績而不全額發放薪資)
3. 每週以勞基法最高工時(48小時)來計,未滿48小時, 再扣你的特休 (公司說加班沒加班費,做滿8小時下班,一週五天做40個小時,公司又說你未滿勞基法的工時,所以要從特休扣)
4. 加班費計算方式以月計 (時薪的1.33是以月來計算)
5 請假扣薪以工作天數計 (以每月薪資除上實際工作天數21~22天)
6 人資單位說,公司算月薪,等於每天都有付你八小時薪水,假日來加班,所以不算加班費!,(前八小時再算平時時薪給你,符合勞 基法的「兩倍」的規定)...........
以上是小弟整理出來的公司常玩的手法,供大大您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