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由人肉搜尋也把對方的資料都公然於世接下來他的人生會如何?畢不了業? 找不到工作? 還是對自己的作為感到愧疚, 然後自我了斷?或是遠離家鄉, 到其他國家討生活?我相信社會對他的譴責已經夠多了但是他本人的認知呢?就像世跆盟一樣的強硬?他真正該面對的是被害者的家屬社會的譴責只是一條鋪在地上的天堂路只要有心悔改, 社會是會給你機會的只是要求得被害者的原諒, 就看你願意付出多少代價了認錯並不可恥, 可恥的是死不認錯, 明知故犯
badsupper wrote:社會的譴責只是一條鋪在地上的天堂路只要有心悔改, 社會是會給你機會的只是要求得被害者的原諒, 就看你願意付出多少代價了認錯並不可恥, 可恥的是死不認錯, 明知故犯 說得好棒
由擋救護車的事件可以看出現今社會的三個現象一是法律似乎有很多缺漏之處但缺的漏的好像一時半刻無法解決或可解釋為該解決的人(立委諸公們)不想去解決二是有錢有權有勢的人在法律上、在媒體上......等都居優勢一向咄咄逼人的媒體人遇到有權有勢(或說是跟自己有淵源的人士)的人時腰桿子就彎了下去原本的火力全開後發現誤擊友軍當場下令變成不擇手段全力掩護三是網路無遠弗屆無所不能即便法律無可奈何但只要被網民發現天涯海角都能找得出來這樣一方面很可怕但另一方面卻可警惕人民只要做錯一件事都有可能被搜出來為人處世不可不慎啊這有一部分取代了法律的功能甚至於凌駕於法律之上了
72889 wrote:是有錢有權有勢的人在法律上、在媒體上......等都居優勢一向咄咄逼人的媒體人遇到有權有勢(或說是跟自己有淵源的人士)的人時腰桿子就彎了下去原本的火力全開後發現誤擊友軍當場下令變成不擇手段全力掩護 這太貼切了誤擊友軍哩~
badsupper wrote:經由人肉搜尋也把對方...(恕刪) 假如逞罰就可以嚇阻一切犯罪那就不會有那麼多一犯再犯的事情了像我表姐開服飾店有一個慣竊就不停的來偷即使被抓到警局, 關個幾天也不怕重點是當一個人對道德良知都不在乎時任何事情都做的出來即使萬夫所指, 他也不當一回事這才是可怕的事情有前科的人會想, 反正我都有前科了, 人生早已有汙點, 多這一點也無所謂這點比喻在男女感情世界也是一樣的女生有過經驗之後, 對於性就不會在那麼排斥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