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們您好!
因為每天從基隆到台北上班通勤的關係,天天搭乘台汽到台北。
曾和年紀大的女人因為她座椅椅背整個拉到最後面,害我的膝蓋一直踢到她的椅背,因而和她起了口角衝突、下車時她還故意將腳給伸出來要讓我跘倒,還好我機靈提早想到她會來這招,所以順利躲過了。
我擔心日後再和她碰頭搭乘同車,她故意挾怨報復的坐我後面來踢我椅腳的話怎麼辦?
請問
1.若是先口頭警告示意,對方堅持不理,一踢再踢的話該如何處理?
2.若是拿手機來將對方的模樣直接進行錄影存檔,日後真的搞到對薄公堂的話是否可以當作有利搜證?
(但就擔心我手機一拍對方的臉開始,對方就停止踢椅腳動作,沒辦法完成搜證實影紀錄)
3.在法律的角度,我該如何和對方講明才有利?
在此先多謝各位有法律知識的人士們幫忙,感恩了~
個人積分:218分
文章編號:2504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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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250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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