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隨便開家店
雇用店員
在合約書上寫 遲到者罰台幣百萬
上班怠惰者 罰台幣百萬
一定會有不知死活 或沒看清楚 或以為在開玩笑 或以為申訴可以成功的 或像01的人覺得自己很強不會犯錯 別人一犯錯 就好像罪該萬死一樣的 來應徵
在工作地點加裝隱藏式攝影機
等到他們一遲到 或上班打瞌睡之類的
就準備領錢了$$
亞洲神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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