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上禮拜六晚上十一點多 在龜山的萬壽路出了車禍(聽說這條路不太乾淨!)
我騎才牽兩個禮拜的新勁戰化油黑 時速大約七十幾(超速)
撞上對方白色Honda轎車(似乎要迴轉)
我看到他的時候對方車已經在路中央了
煞車已經來不及 直直往對方駕駛座的方向撞上去
整個人往前飛了不知道有幾公尺
坐救護車到醫院 右腳縫了五針 多處擦傷跟黑青 其他都還好 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出院後 到警察局寫了筆錄
警察說我們都有錯 不過對方迴轉責任大了點
然後警察就叫我們寫"和解書" 說免的麻煩 還要再跑一趟(對方住台中)
內容大概是"車主的部分自行吸收 我的部分由對方的保險負責"
寫完後警察叫我們不要把和解書拿給保險公司看
雖然當時有覺得怪怪的 不過沒經驗 而且認為有保險公司可以賠 我們也就都簽了
不過麻煩的事才開始
後來對方保險公司來跟我連絡了
他們的處理程序似乎是要我們自己先把事情處理好
就是把車修好 把醫生看完
然後拿著各種收據 三方會合 再來談賠償的事 然後再寫和解書
不過我跟對方都沒有錢先來修我的事(對方還要修自己的車)
車子在隔天已經先請YSP拖回去 估了將近三萬五 復原成跟新車一樣(新車六萬三)
保險公司昨天有請人去看過了 認為太貴 說要回去自己估
我有打電話請教別間產險公司
他們說程序是這樣沒有錯 不過我們不應該先簽和解書
警察那一方希望能早點結案 所以都會叫我們先簽和解書
然後把責任推給保險公司
可是以保險公司的立場 當然要事情處理完 才能寫和解書
而且一定要三方都在場
現在我們寫了和解書 對我是不利的
因為等於事情都處理完了 對方要不認帳也可以
現在最糟的情形就是我的車要自己修 醫藥費自己負責
不過我的車連第一期的錢都還沒繳 沒有錢修是不是乾脆就不要修了??
保險公司那方面 就算會賠 似乎也不太可能全賠
我現在不知道要怎麼辦才好.....
小弟在這次的事件裡做錯了很多事
我在農曆七月牽新車
我在山路超速
我害了家人傷心
這次的事件 也算是給大家一點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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