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到處都貼滿了黃單,環保局要不要講講話呢?

最近,台北市警察局印了很多「防竊盜」宣導海報,在市區內各大街小巷到處張貼,也不知道路人有沒有在看,倒是,這和一向標榜市區街道最乾淨的台北市,好像完全走了樣!

以往,在市區內任意張貼是要吃罰單的,現在,這樣張貼算不算呢?
twbrian wrote:
最近,台北市警察局印...(恕刪)

不能撕,警察局已儘告知的義務了,你在被偷那就是你的事,不能再怪警察辦事不力了,警察辦案已經仁至義儘了

twbrian wrote:
最近,台北市警察局印...(恕刪)


當我看到那"四道鎖"的字眼時,

我心想,你乾脆叫我裝十道鎖好了~~~~~~~

這都是同樣的思維

各位不曉得有沒有看過..道路旁有立前方路不平的交通標誌

不把路鋪平然後就只知道立告示牌..這樣的政府成員叫國小的學生來做都可以勝任

雖說如此但你會發現抓交通違規用的卻都是最精良的設備

好笑的是..射飛彈都會射不準..但抓超速的一個也不會漏掉




twbrian wrote:
這和一向標榜市區街道最乾淨的台北市,好像完全走了樣!


台北市電線桿貼很多賣房子的傳單
人行道擺了很多仲介的三角板

哪裡是最乾淨的台北市啊
沒有完全走樣
只是政府也加入而已
環保局:哪有!哪有傳單!!沒事不要隨便叫我出來!


我家附近有塊地都被丟成了垃圾山了,叫鎮公所來處理都沒用了!傳單,跟隱形的差不多!
希望以後張貼在里公佈欄就好了,不要這樣任意張貼,破壞市容。

警局亂貼傳單不罰 議員痛批
警方四處張貼「防詐騙」文宣,被民眾批評和四處張貼的違規廣告一樣,破壞市容。(記者蔡偉祺攝)
〔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察局日前印製「防竊盜」宣導海報在全市張貼,但大量文宣在住戶門口、騎樓和圍牆等地隨處可見,看過去黃黃一片,和街上違規房仲賣屋廣告沒兩樣,但環保局卻表示,政府機關張貼文宣屬於「通告」,不算是廣告,所以不違規。市議員痛批,破壞市容還有區分政府機關可以、民眾就不可以嗎?

台北市警察局先前印製六十萬份「防竊盜」宣傳海報,因內容「太瞎」遭批評,警察局宣稱宣導活動已「執行完畢」,但上萬張的海報張貼在北市大街小巷,效果還不清楚,卻先引發「破壞市容」的爭議。

有民眾指出,現在台北市住家大門,幾乎都可以看到由警察局印製A4大小的防竊、防詐傳單,還一貼就是三張,且傳單多以雙面膠黏貼,材質也不耐久,等於是造成環境污染。更離譜的是,有些傳單還是直接就貼在路邊牆面上,看上去和旁邊的違規房仲廣告幾乎一模一樣。

不過,環保局卻說,根據環保署解釋,政府機關張貼的傳單算是「通告」,不是廢棄物清理法裡要處罰的污染環境行為,「不違法」。至於一般民眾若任意張貼,對環境造成污染,則可處罰一千兩百元。

環保局還說,警方出發點是善意提醒,但還是要注意張貼地點,不能對環境造成污染,且因傳單材質有使用期限,會提醒警察局要做回收。但若同樣要進行政令宣導,環保局卻說,會將宣傳文宣交由里長張貼在布告欄上,不會用相同的方式。

市議員莊瑞雄批評,立法目的就是要維持市容整齊,哪還分是政府張貼,或民眾張貼,這樣解釋等於縱容政府機關可以任意違法,破壞環境整潔。莊瑞雄也說,詐騙、竊盜案件層出不窮,警方宣傳提醒民眾注意,多少會有幫助,但宣傳手法要再細緻一點,像這樣鋪天蓋地的疲勞式轟炸,真的很不適當。

警察局澄清,印製傳單數量沒有六十萬份這麼多,頂多一萬多份,且發送給各分局時,也有告知應貼在公告欄,除非取得同意,不能任意貼在私宅大門或牆壁。警察局還說,會要求員警執勤時,若發現傳單有破損、老舊情形就回收。

goodversion wrote:
當我看到那"四道鎖"...(恕刪)

都跟你說要上四道鎖
如果被偷發現少於四道鎖只能說你不聽勸告
這算是種帶頭違法了嗎?
這種宣導內容我還寧願他們不要印…
根本就是在浪費紙而已
有種浪費預算的感覺
還不如直接拿錢去做環保還實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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