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北市警察局印了很多「防竊盜」宣導海報,在市區內各大街小巷到處張貼,也不知道路人有沒有在看,倒是,這和一向標榜市區街道最乾淨的台北市,好像完全走了樣!
以往,在市區內任意張貼是要吃罰單的,現在,這樣張貼算不算呢?
警局亂貼傳單不罰 議員痛批
警方四處張貼「防詐騙」文宣,被民眾批評和四處張貼的違規廣告一樣,破壞市容。(記者蔡偉祺攝)
〔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察局日前印製「防竊盜」宣導海報在全市張貼,但大量文宣在住戶門口、騎樓和圍牆等地隨處可見,看過去黃黃一片,和街上違規房仲賣屋廣告沒兩樣,但環保局卻表示,政府機關張貼文宣屬於「通告」,不算是廣告,所以不違規。市議員痛批,破壞市容還有區分政府機關可以、民眾就不可以嗎?
台北市警察局先前印製六十萬份「防竊盜」宣傳海報,因內容「太瞎」遭批評,警察局宣稱宣導活動已「執行完畢」,但上萬張的海報張貼在北市大街小巷,效果還不清楚,卻先引發「破壞市容」的爭議。
有民眾指出,現在台北市住家大門,幾乎都可以看到由警察局印製A4大小的防竊、防詐傳單,還一貼就是三張,且傳單多以雙面膠黏貼,材質也不耐久,等於是造成環境污染。更離譜的是,有些傳單還是直接就貼在路邊牆面上,看上去和旁邊的違規房仲廣告幾乎一模一樣。
不過,環保局卻說,根據環保署解釋,政府機關張貼的傳單算是「通告」,不是廢棄物清理法裡要處罰的污染環境行為,「不違法」。至於一般民眾若任意張貼,對環境造成污染,則可處罰一千兩百元。
環保局還說,警方出發點是善意提醒,但還是要注意張貼地點,不能對環境造成污染,且因傳單材質有使用期限,會提醒警察局要做回收。但若同樣要進行政令宣導,環保局卻說,會將宣傳文宣交由里長張貼在布告欄上,不會用相同的方式。
市議員莊瑞雄批評,立法目的就是要維持市容整齊,哪還分是政府張貼,或民眾張貼,這樣解釋等於縱容政府機關可以任意違法,破壞環境整潔。莊瑞雄也說,詐騙、竊盜案件層出不窮,警方宣傳提醒民眾注意,多少會有幫助,但宣傳手法要再細緻一點,像這樣鋪天蓋地的疲勞式轟炸,真的很不適當。
警察局澄清,印製傳單數量沒有六十萬份這麼多,頂多一萬多份,且發送給各分局時,也有告知應貼在公告欄,除非取得同意,不能任意貼在私宅大門或牆壁。警察局還說,會要求員警執勤時,若發現傳單有破損、老舊情形就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