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標題可以說打好玩的 見諒...

主要是 剛才跟我弟討論到酒駕撞死人
結果罰則看新聞都是...
大概就關個三四年 出來又一尾活龍?
或是... 好像關更短的?

結果我弟在提 你要去看判決書啊...
你要知道法官為什麼這樣判啊...

我在那覺得...
只關三四年是個事實吧?
那他的罪 也就只是個事實吧?
那還要去看判決書才是知道是否正確嗎??

以下請大家討論 給小弟個見解
文章關鍵字

風無 wrote:
-_- 標題可以說打...(恕刪)


只要有錢 啥罪都沒有(易科罰金)

不信

酒駕可選擇罰2次錢 換無前科(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dec/17/today-so4.htm

一個是民事(用錢和解) 一個是刑事(公共危險) 這先繳一筆錢給公益團體交換緩起訴 或緩刑..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風無 wrote:
-_- 標題可以說打...(恕刪)

撞人和撞死人是不一樣的..
看有沒綠卡或立委證

有的話是無罪

風無 wrote:
-_- 標題可以說打...(恕刪)


如果可以改成家屬可以開車撞回來,比較實在

風無 wrote:
-_- 標題可以說打...(恕刪)


槍斃!!!
有3種可選

1. 金錢法
2. 人事關說法
3. 沒辦法


cherub911 wrote:
有3種可選1. 金錢...(恕刪)


綜上所述就是河蟹法

andy9999 wrote:


只要有錢 啥罪都...(恕刪)

沒錯 不會有啥事情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就撞人 好像也是要吃官司吧...
撞死人也是官司...
雖說兩者不同...

只是台灣的法條在這點上我總覺得不夠嚴謹...
跟我弟提到時...
我弟說 你要去看判決書啊...
判決書怎麼寫才是正確的...
不然你就跟記者一樣 亂亂說了啊...

但是...
我是在想...
有人撞死人 結果只坐幾年牢就沒事的...

記得幾年前就有一個藝人酒醉撞死人的新聞
似乎也沒什麼重大法律去治他的樣子?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