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次新聞越報越深入~

有人提到用化學去勢............

但是刑法的性交規定並"不限於性器官".........

化學去勢這種想法感覺說的人是認為只有性器官可以跟他人性交.........

這種說法有點狹義非廣義的解釋...........

手、腳、舌只要能與他人性器接合的身體部位都可以........

乾脆就直接死刑好了.......

不然還要剁手、剁腳、還要割舌......

還有拿竹竿插人下體的...........

你覺得化學去勢有用嗎??????????????
文章關鍵字

吳院長 wrote:
看這次新聞越報越深入...(恕刪)


鞭刑才是最適合的方法

peterkitty wrote:
鞭刑才是最適合的方法...(恕刪)


+1

鞭正面才是王道!


化學去勢覺得沒啥用!!!!
個人拙見讓它"直接去世"比較OK.....

吳院長 wrote:
看這次新聞越報越深入...(恕刪)


死刑。

吳院長 wrote:
看這次新聞越報越深入...(恕刪)


我說真的

除了去勢之外

直接在他的臉刺青

刺『我沒懶趴』

之類的

效果會更好
請問什麼是化學去勢?

是指打女性赫爾蒙, 讓他女性化一點的意思嗎?

吳院長 wrote:
化學去勢這種想法感覺說的人是認為只有性器官可以跟他人性交....




化學去勢,比較有效的是防止被強暴的女子,因意外而受孕...

被強暴也就算了,還懷上強暴者的孩子,會對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



比較有效的是,用手術 阻斷/切除 男性賀爾蒙由性器官對腦的刺激及控制,,

換言之,就是把犯人給娘化了,少了男性賀爾蒙,這對犯人對性慾的自我節制也是有幫助的..



有些醫學研究有提到,強暴者的男性賀爾蒙分泌量有比平常人大,所以,

對自己性慾的控制力會顯得比常人薄弱...這一點,能用化學去勢做得到嗎?

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直接讓這種不是人的物品.消失在地球上比較好

去勢只是讓這種人更加的多又會讓社會多許多不定時炸彈
針打下去不痛不癢的怎麼會有效果?
最有效應該就是鞭刑
但是~~要鞭雞雞
不用多,2鞭就好~~
如果再犯,就剁雞雞
不用全剁
第一次,鞭兩下雞雞
再犯的人,代表鞭雞雞已經沒用了
要改剁雞雞
每次以1公分為單位
又犯~~再剁一公分~~
還犯~~再剁一公分~~
看你有犯幾次,就剁幾公分
沒麻藥,不麻醉
抓到時如果犯三次,那就是鞭兩下,等好再剁兩次1公分~~每次都要讓他好再剁
我就不相信如果有這法條,全台灣還會有人被性侵~~~
我應該是喝多了~~才會想到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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