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情理法 還是法理情 還是只要我爽順序隨我排

最近參予幾個討論,發現只要講法就會有人說法律只是最低的標準啪拉啪啦之類的,然後

另外一方當然就會放大決法治國家依法辦理。

我是堅持情優先可是要有法的支持,若無法的支持光講情是沒有後盾的,所以

1.法未規定就開始講情

2.當合法跟合法衝突,就開始講情

3.當合法跟非法衝突 就開始講法

4.當非法跟非法衝突,那就比誰拳頭大


bigmouw wrote:
最近參予或是發現幾個...(恕刪)


依法辦理
謝謝指教
bigmouw wrote:
最近參予幾個討論,發...(恕刪)


2.當合法跟合法衝突,就開始講情==========>比誰的舌頭長

3.當合法跟非法衝突 就開始講法==========>比誰會背法條

4.當非法跟非法衝突,那就比誰拳頭大+100000000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對自己有利時就講法,對自己有害時就講情

這是台灣大多數人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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