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見http://shopping.pchome.com.tw/?mod=item&func=exhibit&IT_NO=AIAG1M-D55628709&SR_NO=AIAG1M&ROWNO=1這商品很清楚的寫著下載版軟體在線上交易成功之後,系統將以電子郵件發送序號,不需拆封即可立即安裝使用,因此序號一經發出後,不受理退換貨。從這點來看 PCHOME 明顯比 google 更惡劣,台北市消保官還不趕快出來維護消費者權益。
ypk wrote:參見http://s...(恕刪) PCHOME的商品退貨需知有一點是這樣的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是電腦軟體、遊戲光碟、CD、VCD、DVD、食品、耗材、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台北市為何不罰PCHOME....他們也是軟體....也沒鑑賞期連試玩都不可以...拆了就要買MARKET上至少還能試玩10來分鐘到底台北市政府的利基點跟公平性在哪裡
ypk wrote:下載版軟體在線上交易成功之後,系統將以電子郵件發送序號,不需拆封即可立即安裝使用,因此序號一經發出後,不受理退換貨。 愚官:APP和軟體不一樣!!!!不能相提並論!!!旁人:......
一兵勤務 wrote:如果Google認輸~~改七天 google認輸的可能性真的非常低一家跨國企業不可能為了某個小市場去改變全球的遊戲規則今天如果台灣改了, 那明天就換日本改14天, 美國也說要改30天你覺得他會因為這可能佔營收不到1%的地方去改變其他99%?google大不了不賺這1%, 可是台灣百姓損失的是什麼? 台灣百姓所損失的絕對不是台北市政府賺的這一百萬可以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