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4月底我賣掉了一台輕機
當時買家有先看車,之後再去過戶
到目前為止都沒事
但,今天買家打電話過來跟我說
他修車已經花了好千,什麼東西也換了好幾次...
從語氣中似乎要我負責?! (不清楚,因為當時在忙就先掛電話)
當然覺得很不合理呀! 時間都過了那麼久,中間怎麼騎的,遇過哪些修車行
我怎麼知道,況且當初也是大方的給你試車看車
然後再到監理站過戶,過戶也一切正常順利,驗車也沒問題!
現在卻找我說一堆車子有問題,哪裡零件換什麼怎麼樣的!
想請問各問,我賣家該如何處理呢?!
個人賣2手機車有沒有保固? 消基會那邊怎麼看? 有相關法律可參考嗎?
謝謝
-------------------以上是7/12發的文章---------------------
以下是今日新的狀況! 7/17
今天買方那邊打電話過來,也是一直在抱怨車子什麼壞掉的事情
重點大概是說,他認為我在買給他之前車已經有問題了,質疑我未何沒有告知,
也說機車行說是壞很久了....大概是這樣!
但是至今已經2個多月了,而且當初看車,也都有親自看過,也試騎一小段
我目前疑問是,都2個多月了,機車有問題我該負責嗎?
交車前假如真的是有問題的,那他買回去後,發現問題了,我還該負責嗎? (2個月後了...,我沒提供任何保固)
重點我根本沒有任何隱瞞,我對車也不是很懂,當初也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面交時也是完全放手讓買方看
想說,如果買方也不懂車,不知道車有沒有問題,可以請一個懂車的來看
甚至建議到機車行判斷,我也ok呀! 只是當初他們也都沒有
現在,買方要去警局報案,因為不是很懂,所以真的很煩,想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另外,如果他們在南部報案,我是不是也要配合到南部去? 還是在北部警局也可?
我目前19歲,是否會到法庭上辯論?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