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當日晚間11點回停車場取車發現停車磁卡遺失,本人至櫃檯說明磁卡遺失服務人員態度非常不佳的質問 怎麼會不見~在哪裡不見~車內找過了嗎?~去找出來~我給你五分鐘讓你去找出來,都找不到就來付450元吧
我告知停車場人員已去中友百貨一中街及車內仔細尋找過,確定還是找不到......
本人願意賠償450元磁卡遺失費,但是停車場人員居然告知!! 剛剛約8點多時有名客人撿到磁卡,
我也向人員說明磁卡應該就是我們遺失的,也拿出晚間8點5分時再中友百貨消費發票證明,我們確實7點多入場!!!或者我先付450元等停車場12點下班,如無人來認領就可確定是我遺失的,我在來付那張磁卡的停車費然後歸還我450元,但停車場人員居然說那個撿到磁卡他已經銷帳入帳了,不能在歸還給我們就算等到12點也是一樣,除非他等等還有在撿到磁卡就可以給我們。
我心想就算12點還有撿到磁卡停車場人員如果直接又把他銷帳入帳我還不是一樣要付450元他又不等人認領的,就算找到又怎樣他還是會直接入帳,消費者就是只有賠錢,真的是枉費好心人撿到磁卡轉接給櫃檯保管
遺失者還是要賠錢
為什麼明明就有好心人撿到磁卡該停車場人員沒有留到12點營業結束或沒遺失認領才銷帳入帳??
這擺明就是要讓人賠450元,撿到東西送至警察局也要等到六個月沒人認領才可以變成自己的,他卻完全不等的直接銷帳
擺明就是要坑人450元
遺失磁卡是我的錯~我也願意做賠償!!
但是有人撿到卻直接銷帳讓我很不爽,還不如不要跟我說剛剛有人撿到,讓我錢付的開心一點
而且還在我去找片了我走過的地方 已經滿頭大汗時告知我..其實8點多有人撿到一張
氣死我了 還一直叫我去找!!!耍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