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鎮子家姊因為開車外出南下不小心擦碰到一名機車騎士
家人說是個醫生......... 但是對方根本沒怎樣, 對方倒下但是自己站起來, 當下也沒發現明顯受傷
事情一直拖了2個月.........
本來要求幾萬就和解, 但是聽到我姊人現在在國外沒辦法回來開庭, 居然要求賠償19萬和解
吃定我姊沒辦法回去開庭就獅子大開口...........
連個高職業的人都變的這麼低水準.............. (並不是説所有的醫生)
台灣社會真的..................... 病了........
當天下雨, 兩個五專生(一男一女)直直衝過來
撞到我的車之後摔到地上去
我趕快下車叫救護車來
送他們去醫院, 並請家人過來
處置完之後男的傷勢較輕先離開
女的留院觀察(手腳擦傷, 是觀察有無腦震盪)
第二天(週六)我到醫院時女的已經被家人帶回
那我們分別連絡兩家, 週日去拜訪
男的那邊父母說是他們兒子騎車不戴眼鏡(有近視)
不小心撞上來,
我們還是道歉了也包禮金, (就這樣男方後來到保險公司簽和解書)
女方那邊就不是了
打去時就口氣很差, 說是我們開車不小心

你被人載, 瞎了眼撞上來也是我錯?
我們還是約了時間要見面拜訪
帶了水果及慰問金去拜訪
見面時大家倒是和氣融融, 對方父母也說那就沒事了
等保險公司通知簽和解就好
但是後來回家後卻又不一樣了
每天打電話來說
光是這樣不夠
"要看醫生耶"
"我女兒不能自己上課要叫計程車耶!"
"不能自己洗頭都要帶出去洗"
"要精神賠償我們"
"我們家開貨運行, 警察跟法規我們很熟"
我想說好吧算我倒楣
就跟他回答說"那你這些花費沒關係, 去的時候請留單據, 我們照付"
對方說"不行!我們要十萬!"
我說"請問一下, 十萬是哪些花費的加總?"
對方說"我就是要十萬"
我說"這樣恕難照辦耶, 因為我不認為合理"
後來對方就常常打電話到我家鬧我媽媽(我媽都未參與處理此事, 是我姊姊姊夫處理的)
我媽就跟對方說"我沒處理這件事不是很清楚, 請你跟我兒子聯絡好嗎?"
後來又打來, 我接的, 但我已經準備好錄音機了
對方還是堅持要十萬, 我不答應, 對方於是開始說要找人來
還口出惡言(罵髒話)
我都默不作聲, 等他講完
我說"我想事已至此, 不用再多說了, 剛剛的對話我都已錄音, 你要堅持拿十萬, 大家法院見吧!"
我就掛電話了
從那之後, 對方再也沒有打來~~
社會上就是有這種人
但我們盡量在道義上做該做能做的
若對方真是要胡來
那就只能訴諸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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