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從你單方面說詞來看寧願不要孩子也要離婚絕對不能給他錢屈服一次......就輸了一輩子....真的孩子可以透過法律來爭不過一個女孩子家......還是沒有孩子比較沒顧慮==============================我姐只說一句話就是A早上要早起上班…==============================看你姐上面這句話我可以猜到他往後的人生了
我的建議是不要輕舉妄動但是先找律師商量詢問如果要獲得小孩的監護權需要哪些相關佐證平常樓主姐與A/A媽的談話可能需要錄音存證(這次日本行事件就是很好的證據沒聽過一般人的老公/婆婆這麼死要錢的)母子連心,希望樓主姐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
常聽人說要多勸和不勸離,不過這種情形看來是要勸離畢竟就樓主的敘述A家都是為了錢,跟你姐愛小孩的心態來逼迫你姐忍耐我可以說老公可以不要了不過小孩子能爭取就爭取,要出國小孩都可以說不照顧了要照顧還要錢,這樣以後離了小孩會有好日子過嗎?我想你當舅舅的也希望小朋友可以過的好,不然給A家我看小朋友動不動可能就被虐待或家暴事件產生。所以我建議離婚把小孩爭取過來,不要因為大人的婚姻失敗讓小孩的成長有缺陷。
若媽媽不幸福的話, 勉強忍耐下去, 在那種家庭長大的小孩, 會幸福嗎 ???還是離婚, 小朋友讓給 A 不要爭小朋友了.... 當然錢也是一毛都不能給 A若像你說的, 你姐還很年輕, 往後的人生還很長, 難道要為了二個小孩拖累一輩子一個離婚的女人帶二個小孩, 以後的人生就同等於守活寡要是以後遇到對的人, 帶二個小孩要怎麼嫁人總之一句, 女孩子自己若不幸福是不能帶給別人幸福的.為小朋友著想這種話, 只是自我滿足被需要的心理罷了(因為沒人需要她)忍耐著不適合的婚姻, 強撐著破碎的家庭, 連同小孩跟著媽媽的私心一起受苦有時候,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種真的得離一離了....男方根本沒盡到老公/父親的責任小孩的問題嘛...如果不要是最好,台灣的法律離婚大多都是女方比較有利,就算拿不回錢至少也不會虧(這是從旁人的角度來講...不過為人父母怎麼可能說不要就不要勒 ,而且小孩沒有爸爸也是可能會有問題)如果要的話,建議以後男方再說出"不給錢你看我會不會帶小孩"這類的話就給他錄音下來相信對以後爭取小孩監護權相當有利
所以現在姊姊的想法很複雜 錢也沒了 孩子也沒了真不該當初把錢當花在A上現在想獨立養小孩都有問題1) 帶著孩子,將他們扶養長大,這樣卻犧牲了自己2) 過自己的生活 不再去掛念孩子 (但我想這需要給她時間去調適的)不管姐決定如何!!! 我都支持前提是一定要離婚
我個人也有相類似的經驗我當初只是淡淡地跟我妹說最好是兩個小朋友都不要我妹那時為了要離婚什麼贍養費和教育費都可以不要非常堅持自己帶走兩個小孩現在的結果是現在三個母子住在我家我妹他自己養不起兩個小孩之前所欠的信貸我要幫忙還清還要連累我媽白天要幫忙帶小孩我要去大陸上班貼補一些家用我妹自己又交到男友又卡在有兩個小朋友實在是左右為難很麻煩總而言之要做什麼決定都好請先衡量一下自己的能力不要連累其他無辜的家人或是自己闖的 麻煩請自己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