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遭到惡意刁難,明明已經提前一個半月預告,中間也辭了三次以上,老闆卻不當一回事,看似慰留只是在畫大餅。
到最後辭職時,老闆惱羞成怒,開始為難我。要我交接給業務工作(我是行銷企劃),包括要把一些軟體從不會教到會(photoshop.illustrator.crawldrow......),還有手上正在進行的業務(不是不交接,而是業務根本就不在),人也不在又是不同工作領域,怎麼可能教到好。說要驗收,沒做到要扣薪資,要不然就要我留下來做完。
老闆跟我說,叫我要好好完成工作,不要斷了關係(他怎麼沒想到他這樣對我早就切斷關係了)。而且他說我不知感恩(之前工作出錯沒跟我計較),我有些怕他秋後算帳。
有人跟我說,不要忍做到月底,有人說不要跟錢過不去,待到5號發薪日拿到錢就消失。
唉......好煩惱。第一份工作就這樣,我做了短短三個月,有兩個人辭了,我正在辭,還有人其實也計畫要辭,等於有四個人都想辭職。老闆還完全不覺得是他的錯,只說我想一步登天(是要登去哪裡?),說我沒資格說他畫大餅。我已經很給他面子了,前三次辭職都是好聲好氣講,結果老闆甩給我一句「反正我就是不讓你走」,讓我整個傻眼。
老闆真是種難溝通的生物。
我終於離職了,但場面也很不好看,我請到我家大人來跟老闆談,本是想好好談讓我順利離開。沒想到老闆在電話裡說一套,看到我又是一套,覺得我還找其他人跟他談態度很差,反正就是要乖乖照他的話去做才叫態度好。老闆見笑轉生氣,叫我月底那天不用去上班了,還跟我要之前DM出錯的賠償。我很堅定地說依勞基法他不能扣我的薪水。到最後他就是沒招了,只能一直說我態度差,草莓族。
現在就等10/5號,看能不能拿到我應拿的薪水,和離職證明。
1.薪水:他已經預告要扣薪,不知真的會不會扣,和扣多少。
2.離職證明:人事說會幫我處理,但不知要不要得到,我之前跟他要試用期合約,他就刁難說因為我態度差,所以我跟他要什麼她都不會給。
以上兩項都有勞基法依據,所以若不成就是上勞工局。希望勞工局能給我個公道。
公司是間10人小公司,我待的三個月來,新來了4名員工,已走3名,剩下的那位所有工作落到他身上,一人身兼業務、美工、企劃、門市店長、採購、總經理特助、還要掃地,我想走也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我真覺得很生氣也很悲哀,老闆的EQ和法律觀怎能這麼差,一句反正我就是要怎樣就可以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嗎?還污辱員工、刁難員工,一副我付錢我最大的樣子,勞工的尊嚴都被踩在腳下。
台灣的某些老闆心態要是不改,真是台灣人的悲哀。
納悶 wrote:
你還有跟你老闆談我連...(恕刪)
真的很感謝你提供實際案例,我要是真跑上勞工局也會把過程po出來的,希望能幫到徬徨猶豫的勞工朋友。
在決定爭取權利時,我不是沒有挫折的,首先就是受到老闆的辱罵,雖然不帶髒字,但就是從頭到腳把我批得一無是處。(慰留時講得好聽,離職時全變了。),接下來我父母雖然支持我上勞工局,但還是說如果金額沒太大,不用費這個心,沒錢的話他們會給我。我知道爸媽擔心我勞神,雖然我表面答應,但我還是認為,該給我的一分都不能少。
最讓我生氣的是台北市勞工局,因我第一次投訴時是用勞資信箱,沒寫到資方地址及名稱,打過去時,因為事情已告一段落,目前未處理的就只有薪資問題,勞工局說我沒寫公司名稱,他們沒辦法約談,建議我等到薪資明細出來確立事實後再去申訴。
接下來竟說,“一個月的薪水也沒有多少,勞工局希望以調解為主,不要打到官司,曠日廢時。”這是勞工局能講的話嗎?什麼叫一個月的薪水也沒有多少,曠日廢時是曠我的日,費我的時,需要你操什麼心?說這種話是想暗示什麼?要我息事寧人嗎?難道勞工局不是應該“積極”幫勞工爭取權益嗎?一個月薪水沒有多少是勞工局能講的話嗎?某些人公務員心態真要不得。簡直就是幫忙打擊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