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124 wrote:捷運上不能飲食......(恕刪) 娜絲 wrote:我也覺得那位檢舉人非...(恕刪) 不食人間煙火 lsktn8603 wrote:撿舉人 胸沒那麼大 ...(恕刪) K:誠徵妹抖打掃房間 wrote:脹奶一定會得罪很多人...(恕刪) 忌妒或者吃醋 居多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及其相關規定四、如果有人禁止、驅離或妨礙我在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我可以受到什麼保障?答:任何人禁止、驅離或妨礙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依規定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是該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禁止、驅離或妨礙婦女在公共場所母乳哺育,則併處該公共場所負責人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除非能證明不是因該公共場所之內部規定,且該公共場所負責人已對從業人員盡相當管理與教導之責者,不在此限。
allenff wrote:太正義了~這就是傳說中的正義魔人,或是 得理不饒人...(恕刪) 我覺得正義魔人只是不知變通,這位阿桑的行為只是單純無知而已,她的主張並不合正義,也沒有道理正義魔人要提出抗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