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另一篇炮火太猛烈被鎖文了,想問沒得問~
問題:假設沒有縣巿願意開放專區,這就表示未來娼嫖"都會"被罰嗎?
舉個不成熟的例子:
「酒駕如果沒定酒測值標準,酒駕被抓,要怎麼罰?」
法律表示專區內不罰,專區外要罰,
現在連專區都沒有,所以=通通都不行?
這次修法後,沒有一個縣巿設專區,將來有人被抓,
可不可以主張:
「我也想去專區啊!全台灣都沒有,我去哪裡找專區?」
PS: 中央授權地方設專區,目前似乎只有基隆表示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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