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法律法條告訴我們未成年朦朧未知,不知道對錯等到18歲生日當天以後,他們才會突然恍然大悟說:哦,原來殺人放火是不對的呀!到了這個時候才會願意以成年人對他們原來法律認為在17歲又11個月30天23小時59分59秒以前,他們都是朦朧未知,年幼可欺的政府也告訴我們,治安很好,老百姓只要乖乖等警察等法律,會給你我一個公道能否問問立法諸公,你能接受頭七破案這種正義嗎?你要嗎?如果給你選擇,你會選擇倒下去的是歹徒,還是你家人歹勢,內文已經修正乙次
M1A2 SEP V2 wrote:偉大的法律告訴我們未...(恕刪) 家長表示:我家小孩很乖的,一定是運匠帶壞他人本表示:你就讓他搶,等他搶膩了他就不搶了廢死表示:難道運匠都沒有錯嗎?缺錢花是很痛苦的,是社會的冷漠讓他們走上歧路
yuffany wrote:看不出影片與內文的關係 貼錯歹勢,已經修正刪除只是想表達犯罪流程四階段的問題1.犯罪預防2.犯罪現場(被害人抵抗失敗死亡)3.警方追捕4.司法判決4即便重判,也不能改變2失敗的事實要讓歹徒倒下,只有加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