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ao0303 wrote:發現現在很多汽車在一般道路都會行駛路肩尤其是等紅燈時導致機車族無路可走這部分是否該加強取締 路肩 機車族依法也是不能走的...法規規定,15公分寬白線外為路肩;10公分寬白線外為機慢車道;先搞懂再去跟警察抗議吧
qk8888 wrote:等警察取締太慢了, ...(恕刪) +1法源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同警察開罰單的法律依據)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小弟住桃園每天騎機車上班路線 桃園火車站-->經縱貫路切文中路-->每天看到的是...汽車即使不開路肩 一推摩托車騎在人行道上(有設自行車道的人行道喔)甚麼鳥地方 五隻羊在做甚麼只有某個地方剪綵或是選舉造勢才出現 怎沒上過其他新聞版面桃園人越來越有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