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到現在
我仍覺得張志揚的逝世
還是很可惜的.
才卅多歲,
應該是仍可打造一片光明前程的年紀,
況且長得也不差,如果沒有發生今天這次事件
我想假以時日 也是能夠交到女朋友的.
如果兩件命案
不是他做的,那麼他走得很冤.
如果是他做的,看看現前社會 難道說沒有受到社會一些
影響嗎?
假定他今天仍活著 承認了自己是案件兇嫌 也提出了所有
有力確鑿的證據,
所有的人 包括法官 都會認為他罪惡滔天 應當判除死刑 以彌補罪愆.
至於會不會判死刑 那是另一回事.
但那只是揭露了冰山一角罷了.社會上對異性抱持錯誤的態度以及行為
仍有一大把人,只是他們尚以口頭以及小騷擾動作來表現而已 還沒
嚴重到以玉石俱焚的方式來作為結束.
再過不久 這案子就會
消失在所有人的心中吧.
走了一個張志揚 社會上還有無數個張志揚,
今天他的死 為台灣男女互動的當前現象做出了一道預警,然而大多數的人仍只是看到個表面,
一件三條人命的命案.而不知道改變整個社會對於男女異性互動的錯誤行為.
等到時機成熟 社會再度病入膏肓,相似的張志揚案件 便會再度發生
張志揚不該這麼走的.
他需要的只是受到關注 以及正確的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