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希望某些單位員工一個月上兩天夜班,時間從2030-0430,若下班時間到了工作仍無

法完成則須無條件加班...若是工作結束則可以下班回家或是睡公司...目前主管願意多補半天假給

員工,作為上夜班的補償...這種令人聽來覺得無法接受的原因是

1.凌晨0430要員工回家,這是公司關心員工所表現出來的方式嗎?怎麼一點都感覺不到溫暖呢?

由於公司位於偏僻的地方(所以多數同事皆自行開車上班,當然還是有人坐工車上下班),若是回家的

路途因為精神不繼發生不願意見到的事情請問要員工自己負責嗎?另外要員工睡公司,試問每個人

在那個時間都能夠立即入睡嗎?主管還覺得睡不著是個人的體質問題,大部分人是不會有這種問題

的...這樣算是貼心對待員工的方式嗎?

2.若工作超時不另外貼補加班費(工作會超時是工作內容的問題所造成並非員工無法準時完成),這

一點更是無法接受,試問,如果是您自己的家人受到公司如此的對待,請問您會不聞不問,或是鼓勵他

要為公司賣命完成主管交代的工作以換得一份微薄的薪水嗎?

由於主管認定夜間上班並非夜間加班,無法視用勞基法的相關法令...請問有人有相關的工作經驗或

是輪班的津貼補助可以提供作為參考嗎?謝謝...

一個忿忿不平的小員工...
文章關鍵字
1.知道自己要上這種班,就睡飽一點..就不會精神不濟了阿..下班要玩要熬夜..即使上正常班也會精神不濟吧
公司睡不著就回家睡阿..睡覺品質不好.容不容易入睡也是你個人的事
2.不滿意就回家吃自己囉..景氣這麼差..沒差你一個..配合度越好越有機會....廢話一堆的...
??
看來你只是個沒有主見又聽公司話的可憐蟲...

我只知道權益是自己要爭取的...不對的事情就是不對...
權益一定自己爭取...對不對就不是你可以決定的了
不滿意...你可以不要做阿....何必生氣又抱怨還要來這裡PO文..
我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不滿意的待遇我就直接跳槽...多得是機會
1年2000k的可憐蟲...我還做得蠻快樂的
大大如果有跳槽跟被挖角的能力的話...根本不用跟公司計較這小事情..
??
yayaohya737 wrote:
看來你只是個沒有主見...(恕刪)


那就勇敢的去跟老闆拍桌子瞪眼睛吧~來這邊大概也沒有您要的好答案~

出來混..誰不是為了五斗米折腰?? 不想折腰那就自己闖吧~~
yayaohya737 wrote:
最近公司...(恕刪)




世事本來就不平,這是閒聊區..

心情如何po出來就會有很多聲音

別理...口中充滿正言的人

這種人....口是心非居多

真遇到了也不會跟現在說的一樣


看多了
ryan4825 wrote:
那就勇敢的去跟老闆拍...(恕刪)

大大這一段話..說的真好..又有說服力..
長知識..長知識..
??

zaza213 wrote:
1年2000k的可憐蟲...我還做得蠻快樂的
.......(恕刪)


一年2000k叫可憐蟲....那我不就只是那個蟲腳...
的確

權利是要自己爭取沒錯
重點是:跟您遇到一樣工作要求條件的同仁,是否也願意跟您一樣願意爭取自己的權利

如果沒有人願意附和你,那你就是意見上的少數,頂多只能算您個人的牢騷

如果大多數的同仁願意跟您一樣爭取自己的權利
如果貴公司有工會的話可以跟公會反映

如果沒有的話

可以集體向勞工局反映
基本上勞工局對於這種事情是不告不理的態度

所以您得去申訴,勞工局才會介入

此外

坳員工工時的方式與花樣很多
就算申訴獲得成功
公司也會用其他的方式來坳工時

公司最不願意面對的就是加班費或是津貼
因為這些支出會直接墊高公司的人事成本

如果公司在用其他方式坳工時
您願意如何面對
這是你自己要去考量的
如果您不願意面對
只認為領多少錢作多少事情

或許會跟貴公司的營運現況,人力資源運用政策無法契合
建議轉職為妥

畢竟目前中低階層的勞資市場
是屬於資方掌控的情況

這是現實,而並非針對您發言的內容


cyberforce wrote:
的確權利是要自己爭取...(恕刪)


大大說的有條理極了~~ +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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