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買的時候,轉帳費用與運費 理應是我們消費者出,這對吧?
那退貨的時候呢? 運費跟轉帳費用,轉帳費用我們出?(從退費中扣除) 運費也是我們自己出??
好像有條消保法細則,可以 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賣方必須一各月內派人來拿退貨物品‧
那我可以改用 郵寄的方式退回,費用賣方出嗎? 那如果,賣方當初有公告,退貨時,相關費用必須
由消費者出,這項公告可以成立嗎?還是與消保法某條抵觸,是無效的.
PS 如果網購想要退費,那這樣 兩筆轉帳手續費+兩筆運費(郵寄55元),沒買到任何東西就要花144元了
從您的頭像來看,您不該不知道這道理才對。
貨,是你訂的,
你要退貨,已經給你退了,
請問,為何你還要計較對方有沒有公告退貨的運費該誰付?
買賣不成仁義在,為何你非要吃乾抹淨連骨頭都還要喀光光不可呢?
如果我是賣方,我會讓你退,你要扣轉帳費、你要扣運費都給你扣,
因為,我已經認定"督到鬼"、"督到奧客",就醬。
如果再繼續跟欲退貨卻囉哩八唆的人多說一句,就是多再消耗一分的成本,
如果我是賣方,算了,趕快把貨弄回來 ..... 就算了。
如果你認為你沒有錯、你是按照消保法在行使權益,或者是按照所謂的公告在抓對方漏洞,
那麼,將來的整體消費「服務」並不會愈來愈好,反而會愈來愈窄,
逼死了廠商,對大家都沒好處。就醬。
嗚呼哀哉。
ws910156 wrote:
做生意本來就不是那麼簡單.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