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造成人命傷亡,損失社會資源之新聞,幾乎每日可見,想必有更多因酒醉造成生命財產損失但新聞未報者更多。
不論因酒駕之生命傷亡或是酗酒之破碎人生,都是時常可見甚至就在身活周遭上演的,每年第一線受害者以百以千人計,波及到的家屬或連帶損失人員或可以上萬計,因為"酒醉"形成的社會成本實在相當的大,每年多少家庭幸福毀於"酒"這個東西!
毒品使人精神喪失比酒嚴重,但毒品實施分級管制,故每年因毒品破碎之家庭比起毀於酒之家庭實屬少量,我論"酒"應納入毒品管制條例,本國境內禁止飲酒,飲酒視為施打3級毒品,這是為了保護國民,雖然近十年來數千條因酒死亡的人命、數萬個因酒失去幸福的家庭已救不回來
但未來十年,還要繼續死這千百條人命,還要繼續讓這數萬人失去幸福嗎?為何不避免這明之必定會產生的傷亡數據呢?
或許荒謬,但若因酒駕產生的受害者必希望早該如此,即可使他的親人多陪伴他幾年。
時常看到酒駕新聞撞死人的慘劇,心有不忍,且親友有因酗酒造成家庭破碎,身體健康出現問題者,體認到因酒毀去之人生者眾,有感發出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