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發生車禍,我們被要求賠償100萬,怎麼辦啦...嗚~~

去年8月, 家人與人發生車禍. 家人違規雙黃線迴轉, 但轉到一半, 看到有來車, 就煞車, 沒想到對方車速太快, 停不住, 就直接撞上來了. 此事有警察筆錄. 對方的一支腳踝打鋼釘, 他說短時間還不能離開拐杖.

我們有保全險, 保險公司依據對方提出的所有證明文件, 包括醫療文件...等, 決定理賠20萬元, 因為保險公司的醫療暨相關專業團隊, 認為對方傷勢並沒有嚴重到那樣的地步. 而家人也決定賠償10萬元, 總共30萬, 希望和解. 可是對方一直說, 他的傷勢很嚴重, 都不能工作, 而且需要吃中藥補身體(此部份無法提出証明). 要求我們賠100萬.

目前已經過二次協調停開會, 起初對方仍然堅持100萬, 第二次協調庭時, 改口說50萬也可以. 還說, 他們已經讓了很大的一步了. 可是還是有20萬的差距啊, 這不是一筆小數目, 一般家庭那裡能一下子湊出醬子的數目呢?

有那位大大可以幫幫小妹我......

(1) 此事可以上法院解決嗎? (去年8月發生, 我們要一直負刑事責任嗎?)
(2) 對方又去申請交安會的初步判決, 我們要去開會嗎?

家人一直很有心, 所以期間不斷的跟他們聯絡, 去看他們, 可是他們真的有點兇, 講話超不客氣. 只是我們是做錯事在先 (雖然警察說二造都有錯, 但我們錯比較多), 但有必要一直醬子嗎? 站上有誰可以為我解惑呢? 拜託...感恩...
文章關鍵字
這個案子應該不用到50萬,但是對方因為有受傷所以吃定你!
如果真的沒這個錢,就給他告吧!過失傷害幾乎都是緩刑,用易科罰金解決!只是要背一前科!<<==最差的情況也只是這樣而已!
而法院判賠的金額因為你們有保全險,所以就沒你們的事了,那些費用保險公司會全付!
你們可以問一下保險公司,他們會告訴你的........

其他請您爬文................
和解無效,
建議先送地方交通事故鑑定會,
如果不服在送台灣交通事故鑑定會(以上皆須自付鑑定費用),
不過這都必須有完整的現場存證報告比較公正,
另外價錢不是由對方喊多少就多少,

若妳覺得對方要求無理,
那就只能尋求法律途徑,
如果當時妳們車上有人受傷,請一併提出傷害告訴,
車禍有受傷就牽扯了~刑事責任~
其他賠償屬~民事責任~

檢院裁決將會由過失比例判斷輕重!

若對法律有問題,建議可先找地方上的免費律師諮詢服務~
@鑽石恆久遠,一顆就破產*
既然你們認為他們受傷的不值那麼多錢,那就交給法院判就好了,法院判多少就是多少

我在多年前也是出車禍,夜間,我車子壞在橋上,推不動,有閃雙黃燈,他們緊接著就騎機車追撞上來,跟他們第一次談時,對方要60萬,第二次就90萬,後來就再也不理他們了,也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了,不過無效,調解委員會、法院都有去,最後凹了一年多,民事庭判賠共10萬,保險公司出8萬,我們只出2萬,供你參考
簽名檔
其實你不用怕
因為對方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的傷勢價值100萬
上法院 法官也是看醫生證明收據等等的
小弟有認識產物的襄理
她說上法院 是雙方都會多花很大一筆錢
然後判決結果 往往比保險公司賠的還要少
而且你們要陪他10萬 其實算很多了
有大部分的人是擺爛都給保險公司處理的
所以~~你直接跟他說 我給你錢+保險公司的 不要拉倒
做錯事是該付代價的,不是用金錢討價還價就可以交代,如果版上有人因車禍有傷筋動骨的經驗,相信能理解我說的話........
我的經驗是機車車禍,造成右手腕斷骨,左半身全擦傷. 不說對方的態度,只說復建的事..........
右手腕關節打兩支鋼釘,兩年後才拔出......... 左半身的擦傷,直到現在四年多傷痕任在..........
用"年"來算的復健(包括開刀上藥打針,甚至天氣變化傷處感覺疼痛),可以說是痛不餘生,行動都不方便了,更不用說會不會影響到工作,版主你認為呢??
如果時空可以變更,我願意付出一百萬,讓當事人去試試傷筋動骨的後遺症........


事情到這個地步就只是賠償金額的問題,也就是錢的問題
上法院又要花錢、又花時間
可以到公所找調解委員會 他們時常處理這種紛爭 諮詢是免費的
不過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能力也是有分高下的 多找找嘍
以上大家說的都對,如不願意和解請他上法院吧,看法官要賠多少,一般都會只有一點點幾萬吧,
這是他的權力就請尊重吧,沒什麼好煩的
我覺得上調解委員會

不行的話....再上法院

至少不會被拗那麼慘

只是打鋼釘而己

拗那麼多

之前我爸騎機車...被九人座車子撞到

開放式骨折.....打鋼釘

我們也沒有拗什麼......對方保險公司賠了..16.17萬啊

就這樣和解了啊....也沒有額外要求.....至少對方...有來醫院問候我爸..

誠意有到......

我覺得.......你們最大讓步...10萬....夠了...+ 保險公司20萬

很多了吔......

所以頂多調解委員會=>法院 至少有個合理的賠錢數字


k07jerry wrote:
做錯事是該付代價的,...(恕刪)


我同意作錯事就應該付出代價,可是絕非瞞天喊價吧

沒有人會故意去受傷,多數人也不願意別人因他而受傷

今天對方所受的傷也是經過保險公司的評斷後才評估出這樣的價錢

再加上原PO家裡本身還有再加上一些,我認為他們絕非惡意,也有心賠償

所謂的討價還價?還是合理的評估?反正兩造的看法不同

我認為要告就告吧~讓公正的第三者評斷到底要賠償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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