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保全險, 保險公司依據對方提出的所有證明文件, 包括醫療文件...等, 決定理賠20萬元, 因為保險公司的醫療暨相關專業團隊, 認為對方傷勢並沒有嚴重到那樣的地步. 而家人也決定賠償10萬元, 總共30萬, 希望和解. 可是對方一直說, 他的傷勢很嚴重, 都不能工作, 而且需要吃中藥補身體(此部份無法提出証明). 要求我們賠100萬.

目前已經過二次協調停開會, 起初對方仍然堅持100萬, 第二次協調庭時, 改口說50萬也可以. 還說, 他們已經讓了很大的一步了. 可是還是有20萬的差距啊, 這不是一筆小數目, 一般家庭那裡能一下子湊出醬子的數目呢?

有那位大大可以幫幫小妹我......
(1) 此事可以上法院解決嗎? (去年8月發生, 我們要一直負刑事責任嗎?)
(2) 對方又去申請交安會的初步判決, 我們要去開會嗎?
家人一直很有心, 所以期間不斷的跟他們聯絡, 去看他們, 可是他們真的有點兇, 講話超不客氣. 只是我們是做錯事在先 (雖然警察說二造都有錯, 但我們錯比較多), 但有必要一直醬子嗎? 站上有誰可以為我解惑呢? 拜託...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