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開徵證所稅, 還不如增加酒駕罰金至100萬來得實際吧


酒駕被逮到就罰款100萬, 累犯罰金再double , 且不得交保, 這樣一年下來國庫不曉得能進帳多少? 遠比課什麼稅來得有效, 對社會治安不曉得有多少幫助, 問題是上頭的立法人員會過關嗎?
有錢人是不怕罰的,一定要關,酒駕抓到就關24到72小時,殺人未遂起訴
這樣才會怕

wamaokla wrote:
酒駕被逮到就罰款10...(恕刪)
以前韓果人都是進口的,現在怎麼有國產的韓果人呢?真是令人不舒服。

信瑋之野望 wrote:
有錢人是不怕罰的,一...(恕刪)


有錢人罰不怕→撞死一個人800萬?很便宜嘛

沒錢人不怕罰→老子就是沒錢,抓去關啊


三貓之僕 wrote:
有錢人罰不怕→撞死一...(恕刪)


回2樓的大大, 誰撞死人 800萬?? 不大懂, 有案例是嗎??
罰錢太沒創意了, 有錢人錢多沒在怕, 沒錢的繳不出來也沒在怕,

應該要更有效的辦法, 再想想看有沒有比較有創意的方法,,,,,,,,,,,,,,,,,,,
wamaokla wrote:
酒駕被逮到就罰款10...(恕刪)


酒駕罰兩年所得或一百萬,取其高

酒駕肇事,5年以上徒刑,不得緩刑或易科罰金

酒駕致死,無期徒刑,不得緩刑或易科罰金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恩!引進新加坡的鞭刑!酒駕十鞭起跳不得易科罰金!一個月一鞭!讓它們在家躺,吃自己!免得用人民的稅養廢物!至少十個月路上少一個移動炸彈!再犯以倍數加重刑罰!鐵齒一些的,抓到個四五次,它大半輩子就躺在家了!

zeke1002 wrote:
恩!引進新加坡的鞭刑!酒駕十鞭起跳不得易科罰金!一個月一鞭!讓它們在家躺,吃自己!...(恕刪)


立委會笨到 修一個法 來打自己嗎?很多立委常常也是酒駕+去處理選民酒駕的事 不要孝想了
不如這樣,酒駕抓到罰100萬,肇事直接財產充公!!
如果敢脫產,連收受財產的人一起充公!!

zeke1002 wrote:
恩!引進新加坡的鞭刑...(恕刪)



7樓的大大所言既是, 但這鞭刑....我看不免又有一堆OOXX的團體要走上街頭之類的動作. 唉. 台灣難到就只有在選舉時才會硬起來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