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一下標題跟內文,應該是"主辦單位不會來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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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不是台灣的。

這是我的一位美國朋友在臉書PO文講他參加當地一個小艇比賽的情形。

這是其中比賽區域的詳細說明。其中紅線框框的說明令我感到興趣。

主辦單位說: 我不會來救你

紅框框裡寫著 "任何超越警戒線的小艇自行負責安危,主辦單位不會來救你"

看到這就想到,每每到了颱風季節就是有人會不守規矩上山下海,出了事情還怪搜救人員搜救不力,

有時候還造成搜救人員傷亡。我看就把遊戲規則寫清楚,任何違反限制時間法令但又執意上山下海者

而如遭受生命危險,政府概不負責。


文章關鍵字
ayutwn wrote:
我看就把遊戲規則寫清楚,任何違反限制時間法力但又執意上山下海者
而如遭受生命危險,政府概不負責。


我也常常這樣想,也很支持

但是反對黨和社會亂源通常都不這樣想
就像法律規定殺人者死,還是會有人跳出來說反對死刑一樣
還有颱風來說要撤村,就算叫拒撤的人簽切結書
等人死了還是會出來要國賠,記者還是一樣要說政府不聞不問

就算是美國這種公權力極高的國家
等事情發生了也一樣有白癡出來喊的
美國這種連自己喝咖啡燙傷都要告人的國家...
真的以為寫爽了不去救他會沒事嗎

kyanC wrote:
美國這種連自己喝咖啡燙傷都要告人的國家...
真的以為寫爽了不去救他會沒事嗎



事實上就是會沒事
應該說成....不寫有事 , 先寫當成免責言論

免得要是有人出了事 , 被告才有得說 "有寫條子不會去救了"

kyanC wrote:
美國這種連自己喝咖啡燙傷都要告人的國家...(恕刪)


台灣也有自己吃鴨血燙傷也要告人的說。
在美國是法理情
在台灣是情理法
告示牌這種東西對台灣人是沒用的
ayutwn wrote:
這當然不是台灣警察說...(恕刪)



SORRY..在鬼島我國..用這種警告是無用的,因為會有下列籍口

1、字太小,我視力不好看不清楚
2、我文盲看不懂字
3、警察不救...救難隊要救、消防隊要救.....

不務正業 wrote:
我也常常這樣想,也很支持

但是反對黨和社會亂源通常都不這樣想


支持就支持
還要扯啥反對黨
我也贊成啊
但是我還是覺得應該救
只是要收高昂的費用
這篇讓我想到,我有個同學有次在海邊警戒線(內)旁邊游泳,退潮時被海浪拉出警戒線外,愈拉愈遠,我們告訴救生員請他去救,結果救生員說,他超出警戒線不救,要救就要我們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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