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跑去報稅
我只有另加報撫養親屬這項,其他都一般
報完後一如跟過去幾年一樣給我『所得清單、收執聯、還有證明文件申報表』這三份
我父親還沒超過60歲沒有收入,所以前幾年我都有繳交證明文件申報表加我父親的健保繳費證明回去
但是,前幾日跑去報稅後
因為有疑問,所以問了3個服務人員
他們都說證明文件申報表不用繳回去
那既然不用繳回去,為何還要給我這一份申報表
再來,收執聯那份資料的最後面有一行字提到『您尚有相關附件須於101年6月11日前送交各地區國稅局』
他們都說不用了,那我還有什麼附件要繳交阿???
還是今年開始都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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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ony wrote:
前幾日跑去報稅我只有...(恕刪)


留著就好 不用真的繳上去
我本來也傻傻每年都繳
後來發現根本沒人要收
留著 哪天他要查你稅時 給他看就好
扶養未滿六十歲的父母親,申報年度的所得未達免稅額(這二年都是82000元),視同無謀生能力,不必檢附證明文件,這規定已經很久了。

還有這幾年國稅局已經可以掌握勞健保等投保資料,你不附文件他們也查得到的。

easony wrote:
前幾日跑去報稅我只有...(恕刪)


除了自行舉報的部份~~~
例如醫院收據~~~
第二棟房子的利息~~~
海外投資等等~~~
其他應該都不用檢附資料了~~~
今年連捐款資料稅捐處都有了說!!!
小老百姓很難逃稅的!!!
所以說:什麼也不用附
連健保收據也不用嗎?剛好也有這個問題要請教

easony wrote:
前幾日跑去報稅我只有...(恕刪)


我前幾年報也都是請里長開證明

後來有一年里長說他不幫忙開證明了

叫我們去警察局開

懶得去找警察

所以就不附證明

但是稅務單位也沒跟我們要

coldman123 wrote:
我前幾年報也都是請里長開證明

後來有一年里長說他不幫忙開證明了


因為國稅局不接受里長證明了,因為沒有意義,想也知道里長是你來要就開的,根本不是事實,後來就規定不接受里長證明了。

easony wrote:
前幾日跑去報稅我只有...(恕刪)


網路報完稅後

那些哩哩叩叩的文件都不會寄出去

等哪天國稅局抽查到你覺得有問題時~

再把文件寄去給他們看就可以了

記得寄出去之前要先copy留底~
我母親沒工作,家裡還有一個殘障的妹妹,除了第一次網路申報時有乖乖的弄一堆文件之外,後來都省略都沒有把申報相關資料寄回去,也是都沒有找我麻煩,可能我是小咖吧~
採列舉扣除的一堆醫院收據也可以不用附上寄出嗎?

一兩百張收據…國稅局真的會一張一張核對金額日期姓名然後加總看有沒有錯嗎?(我自己算了3次數字都不一樣,最後挑最大的那次拿去列舉)

或是乾脆自己先高估一個金額(例如收據正本大概5千就先列舉5萬),然後一堆收據附上去讓國稅局自己去算,到時算出來若只有3千,再補稅就好了,反正還不是要以國稅局算的為準,那幹麼要自己花時間去算。(當然如果運氣好沒被查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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