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年約50的女家屬,嗆聲說任職於台中某機關公務員,實則約聘人員!
在急診室咆哮:我爸針很難打,妳給我打好,不然我就叫院長給妳辭頭路!我是說真的,妳給我好好打,不然我就
打死妳!妳給我打好喔,我真的會給妳巴下去!打妳只是嘟嘟好而已,反正你們醫護人員不需要尊重!妳去報警啊,我沒再怕啦(台)!
在警察局裝傻:我要找某某書記官來關說!我什麼都不懂!我五十幾歲了,我講過的話我都忘記了!我來醫院罵那麼多次都沒事,怎麼知道這次會出事?護士小姐妳就當作沒這件事發生,我們還是可以當好朋友!
1010526,我九年的急診護理生涯第一次上警局告家屬~305條恐嚇罪!
十萬五千元的和解代價讓這位年過半百的"不懂姐"學會對醫護人員是絕對要尊重的!!
精彩的道歉啟示將刊登於0702、04、08蘋果日報新聞版!歡迎大家轉貼分享~
醫護界的兄弟姐妹們要硬起來!不要再姑息容忍病人家屬的任何暴力侮辱傷害言行!
希望~不再有下一個醫護像我一樣被恐嚇對待!不要出現下一個這樣對待醫護的病人或家屬!!
陳冠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