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2528 wrote:絕對大力支持.......(恕刪) 可是新聞有採訪過,其實已經不是原來的經營者了,而是原先的員工自已頂下來做。經歷這樣的事,我想是經營者的問題,員工們畢竟還是要有糊口的工作,記得他們很悲情的說道,就三個月的時間,如果做不起來,就會直接收掉,這樣不堪的事件在前,我相信新的經營者不會再敢做這樣的事了!!雖然我不是那地方的人,但如果是我..我會願意給機會!
stevechang wrote:而是原先的員工自已頂下來做。...(恕刪) ...我只能說...蠢沒藥醫.....A店被爆黑心..在原址再開一家同類型的B店....誰還會去吃?換個地方...重新出發....隨便找個地方開店...遠比在原址開還強...頂下原店..連原來的名聲都頂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