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剛剛我行走在家附近的小巷內(非騎樓側),先形容一下小巷的狀況,一邊是住家騎樓,一邊則停有車輛,所以行人只能走在靠邊的馬路上.
因為突然下大雨,我本能慢慢的要往住家騎樓下靠近躲雨,但是此時我後方一輛機車衝過來,來不及剎車,把手劃過我的手臂,我無大礙,但機車騎士摔倒,起身後覺得,脊椎有點痛及麻,她要我留電話,並說若脊椎有受傷就要我處理看診費用,就這樣雙方留電後離開.
想請教的是,當場並無報警處理,純粹是口頭上的約定,且我是前行的行人,對方是後方騎車的騎士,此責任如何歸屬,若對方事後要求巨額賠償我又該如何因應?
bearken wrote:
就在剛剛我行走在家附...(恕刪)


現在假車禍的那麼多,真佩服你不報警的勇氣。
bearken wrote:
就在剛剛我行走在家附...(恕刪)

應該報警比較好吧....
對錯不是受傷的人說了就算的...
要不要去補個筆錄比較好呢?
脊椎有痛跟麻?
應該要上救護車吧..
萬一本來沒事..
他自己逞強了呢?

bearken wrote:
就在剛剛我行走在家附...(恕刪)



快去看醫生
說手腳會發麻
醫生也會檢查你的脊椎
你先告她比較快

bearken wrote:
就在剛剛我行走在家附...(恕刪)


第一次聽過,機車撞到路人,居然還要路人賠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bearken wrote:
就在剛剛我行走在家附...(恕刪)


你快去驗傷
說你
手骨折受傷
手筋斷裂
角質磨損
心靈受傷
精神狀態出問題
首先感謝回覆的網友,若無報警我是否可以不理會對方的要求呢,會有何後續法律問題?
bearken wrote:
就在剛剛我行走在家附...(恕刪)


根本不用理他

車禍當下無報警 就是沒有法律效用

沒有白紙黑字上的契約承認只有口頭承認 也沒用

"重點是" 他是騎車 你是路人

他從後面擦撞你 而且你說他是說自己煞車不及才擦撞到你 代表他沒有保持安全速度 跟 安全距離

除非你是走在路中間 問題你還是走在屋簷下 所以是路邊

他自己騎車有問題

要賠償也是他賠償你

他自己要認賠

你不用賠他

你還可以告他要他賠你呢


他漂亮嗎

漂亮他話請他"陪"你吧

或者你"陪"她吧


bearken wrote:
就在剛剛我行走在家附...(恕刪)



不管如何
當下就先報警才對.不管是誰對誰錯
~~來自美濃的鄉下客家人~~

bearken wrote:
就在剛剛我行走在家附...(恕刪)

真的啦..
快去報警..
看看有沒有監視器可以調..
先掉下來存檔自保...
避免時間過了之後..
沒有證據可以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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